【本文原載于本人在觀察者網的評論專欄(www.guancha.cn/zhangyufeng),發表日期2015年10月13日】
9月29日,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均宣布從10月1日起推出手機“流量單月不清零”服務,即月套餐內當月剩余流量可延期結轉至次月月底前使用。例如用戶10月套餐內流量可以延期至11月底前使用,后續月份以此類推。本次推出的流量不清零服務在全球范圍內實屬罕見,即便有此類服務也會設置很多限制,相比之下這次國內三大運營商的服務更為徹底,可以說是對國務院“提速降費”這一要求的又一次響應。
然而九三學社的程京生先生則表示“建議電信運營商對手機套餐通話時長當月清零規則進行修改,也像手機上網套餐流量那樣當月不清零,延期到次月優先使用(清零),這會更加受到用戶的歡迎”。對此,有一位安徽網友做出了評論:“這幾天苦惱極了,有套房子租給別人2000元一個月,昨天這小子竟然跑來說這個月他出差半個月,要求出差期間的半個月要免費延長給他,我憋了半天說你怎么想出來的,他說三大運營商流量都不清零了,我沒住的天數你就應該給我延長。”
流量包月底清零是霸王條款嗎?給大家舉個例子:公交月票大家都知道吧?以我家鄉為例,公交票價為1元/次,成人月票為40元/月,可乘坐指定線路公交車60次,如果不夠用超出部分就要按照1元的價格乘坐公交,如果月底沒坐完60次那么剩下的次數下個月就不能乘坐了。對于公交公司的這種規定大家都不會有異議,因為我們知道,只要坐車超過40次實際上就等于賺到了。
如果把上面的例子改為流量的話,就是這樣:以中國聯通上網卡為例,流量單價為0.01元/KB,1GB套餐價格為80元/月,可以使用流量1048576KB,實際上使用超過8000KB(=7.8125MB)就等于賺到了。
——看到我的計算結果,我猜有的讀者要罵人了,因為打開這篇文章就要3MB以上的流量。但事實就是這樣,如果沒有流量包,你的80元人民幣只夠聯通標準資費的8000KB流量。所以,流量包本身作為一種優惠措施,消費者在享受優惠的同時,理應受到商家的限制,這是很正常的一種商業協定。既想享受優惠,又不想受到限制,這顯然沒有道理。但是,在對運營商的口誅筆伐中,所有的參與者都有意或者故意忽略掉了這個事實。
實際上,在2013年,長沙就有一位叫劉明的律師以“霸王條款”為由起訴當地移動要求返還被清零流量并停止未來的“侵權”行為。一審和二審的法院均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法院認為,結合移動公司的告知信息,原告作為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消費者,“應當知道”包月流量是附有時間條件的,原告的公平交易權和知情權沒有受到侵犯。
但是話說回來,用戶對流量資費只有月底清零這一點不滿嗎?套餐外資費高才是關鍵。《新京報》的一篇評論里這樣寫道:“‘套餐不清零’不是真實需求,是‘偽需求’,優化套餐結構,減小套餐內外價格差,對用戶才更有利。”實際上用戶關注的還是價格。
像上面我舉的例子一樣,如果按照標準資費表,80元人民幣只夠用約7MB流量,在如今這個年代任誰都會無法接受。這個標準資費還是在2G時代制定的,而現在已經是4G時代了。而運營商之所以還要沿用2G標準資費,主要原因就是2G網絡仍在用,以4G網絡成本定價可能會虧本。2G網絡由于技術老舊,導致運營成本偏高。即使是4G用戶,在3G、4G網絡無法覆蓋的情況下,也是會回落到2G網絡的,此時的運營成本就應以2G計算。只要一天2G網絡不被淘汰,運營商就一天不會放棄舊的標準資費表。國外運營商之所以資費看起來低,就是因為他們或部分或全部地淘汰了老舊設備和網絡,例如新加坡政府宣布要在2018年前關閉國內全部GSM/CDMA1X網絡。
如果按照3/4G時代的套餐資費來看,其實中國的流量資費并不貴。例如美國AT&T所提供的流量套餐包括20美元(約127元人民幣)包300MB、30美元(約190元人民幣)包3GB、50美元(約317元人民幣)包5GB套餐(報價來自于AT&T國語客服熱線),而在中國,在聯通4G組合套餐中用戶可以選擇16元包300MB、96元包3GB、232元包11GB(不僅比AT&T便宜,還比他多)等若干種全國流量包,如果選擇本地流量則資費更低。順便說一下,AT&T沒有類似“流量不清零”的服務。
而美國另一家運營商Verizon在進入4G時代后,迫于運營成本,不再提供不限流量套餐,改為了30美元包2GB、50美元包5GB和80美元(約508元)包10GB套餐,而現有的不限流量套餐用戶將會在4G網絡中被限速至320Kbps(=40KB/s,請注意大小寫——觀察者網注)以下——作為對比,筆者在撰稿時使用聯通4G網絡實測速度為2.2MB/s(=2252.8KB/s)。而國內運營商取消這種套餐時,社會輿論揪住狂噴。
至于前面提到的AT&T曾經在2G時代推廣過不限流量套餐,到了2010年由于3G智能手機帶來了巨大的流量需求,迫于運營成本壓力AT&T取消了這一套餐,但對已經辦理這一套餐的用戶“承諾”可以“一直使用下去”;但是就在兩年后,AT&T宣布對不限流量套餐用戶實施限速,月使用量超過3GB后速度會被限制在256Kbps(=32KB/s)以下,但對其它用戶不做限制。
個人認為,“流量不清零”只是治標不治本,通信業應該效仿制造業,“淘汰落后產能”,盡快關閉落后的2G網絡,維持3G網絡規模,大力推進4G網絡建設。同時,政府方面要堅決打擊針對通信設施的違法犯罪,對“基鬧”要通過法律手段采取措施,進一步降低網絡建設成本。(近日河北省人大通過了《河北省電信設施建設和保護條例》,這是繼黑龍江、貴州、云南、福建等之后又一個通過地方性法規保護通信設施的省份。給河北點個贊!)
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將“提速降費”落到實處,而不是像現在這樣,運營商不情愿,老百姓不買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