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老藍。
今天談談“自私”這個話題,說說到底要不要做一個自私的人。
1、人類是否天生自私?
人類到底是不是天生的自私?這個問題一直都有很多爭論,就是所謂的“性本善”還是“性本惡”的爭議。
無論是持有哪一種觀點,都能找出各種證據證明各自的觀點,最終誰也說服不了誰。
其實我覺得從“善”和“惡”這種角度討論人性沒有什么意義,因為所有的人和事都是復雜多面的,無法單純用“善”和“惡”這種二元對立的屬性來定義,
而且什么是“善”?什么是“惡”?始終沒有統一的結論,這種討論肯定是沒有結果的。
假如換成生物進化的角度,來解釋人類是否天生自私,則容易得多。
先說結論:我認為人類是天生帶有“自私”這種基因的。
我們都知道,動物是只有本能的,它們所有的行為都出于本能,就是一切為了生存。
它們會為了食物而自相殘殺,吃掉自己的同類,“六親不認”,為了生存它們什么都會做。
而我們人類呢?也好不到哪里去,從動物進化過來的人類,仍舊保留很多的“動物性”,為了生存,人類也同樣會做任何事情。
在原始時代,食物資源極度匱乏的情況下,如果不竭盡全力、不顧一切地去爭取食物,而是發揚無私奉獻的精神,肯定會最先死亡。
舉個例子,當初有2個原始人,他們一開始發揚風格,采摘來野果、獵來野獸,自己不先吃,先給同伴們吃飽了自己再吃,到最后,他們會發現同伴們根本沒給他們留一丁點兒食物,因為當時的食物極度匱乏,人們根本吃不飽。
這時,其中一個原始人心里便開始琢磨:我這么無私的給大家貢獻食物,到頭來他們什么吃的都不剩給我,這樣下去我一定會先餓死,算了我還是自私一點,先自己吃飽先再說吧。于是這個原始人就活了下來,他體內“自私”的基因就遺傳下來了。
另一個原始人卻不這樣想,仍然堅持發揚無私的風格,別人先吃,自己最后吃,結果,沒多久他就餓死了,而他體內“無私”的基因就消亡了。
最終進化的結果是:“自私”的基因活下來了,“無私”的基因消亡了。
《自私的基因》一書的作者理查德·道金斯說過:“成功基因的一個突出特性就是其無情的自私性。”
人類在上百萬年的進化過程中,完全“無私”的人類都被歷史淘汰了,只有“自私”的人活下來,“自私”的基因在人體中被一代代的遺傳下來。
所以,我說從生物進化的角度來說,人類天生自帶“自私”屬性。
時至今日,食物不再短缺,但對于其他資源的爭奪,依然少不了“自私”基因的幫忙。
2、極端的自私不利人類的生存和發展
既然“自私”讓人類得以生存,為什么我們還要提倡無私、互助、分享等這些減少自身利益的行為呢?
因為人們發現,極端的自私不利人類的生存發展,必須要用“道德”之類的規則加以約束,用以達到某種穩定和平衡。
比如有兩個原始人,一起去森林里采野果,他們找了半天只找到一棵野果樹,而上面的果子剛好只夠一個人吃飽,兩個“自私”的原始人為了能吃飽,他們互不相讓,
大打出手,可誰也贏不了。這時有一頭兇猛的野獸悄悄逼近,好在他們發現及時,于是便立刻停止打斗然后迅速逃離。
這次的死里逃生讓他們開始反思以前的行為,為了避免在搶奪食物的時候被野獸吃掉,他們決定下次再發現食物的時候,不再一味爭搶,而是兩人平分,這樣雖然無法吃飽,但不至于餓死,更不會一不小心就被野獸吃掉。
這時,人類開始變得理性起來,明白做人不能太自私、要學會分享,?只想吃獨食的人活不長久。
個人之間如此,部落、國家之間也是如此,在雙方實力差不多的情況下,試圖獨占資源可能會付出得不償失的代價。
在組織內部,極端自私的成員也是不受歡迎的。這種極端自私的成員或許能為組織帶來一定的利益,但他攫取的利益肯定更多,結果就是導致組織整體利益減少。
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一個成員的多占,一定會損害其他成員的利益,多占的那個必定不受他人的歡迎,他會被孤立、排擠,甚至可能會被趕出組織,而在原始社會那種缺少食物、外部環境極端惡劣的情況下,個人沒有組織的庇護是很難生存的。
所以,人必須壓制無窮欲望,不能被欲望沖昏了頭腦,要保持克制理性才能長久生存下去。
作家王京東說過:“自私是其自然屬性,理性是其社會屬性。人與生物‘自私’的區別在于,人是‘理性自私’。”
隨著人類社會的進步和文明的發展,人類總結出一套規則用以約束本能和天性,這便是我們常說的“道德”、“禮法”、“法律”等之類的東西。
這時,“自私”一詞變成了貶義,被賦予了文化屬性,不再是對人類天性的一種描述了。
3、道德是一道枷鎖
道德應該是盔甲而不是枷鎖。
人類為了更好的生存和發展,制定了一系列的規則(道德、禮法、法律)來約束人的“動物性”,這本是一件好事,但我們知道凡事有好有壞,
有些人自己不遵守規則,反而利用規則來為自己牟利,而有些人只會盲目地遵守規則,不知道變通,最后遭受損失。
比如“道德”這個東西,當初人們創造出來就是為了保證大多數人的利益的,假如這個社會人人都遵守道德,法律就會失去意義。
但很可惜,道德是一種“自律”而不是“他律”。這個世界總有人道德感低,有人道德感高,道德感低的人往往不遵守道德,卻要求別人遵守道德,
道德感高的人則會主動遵守道德,可是他們往往是利益受損的一方。
例如排隊時有人插隊,插隊的人根本不受“排隊不能插隊”這一道德的約束,插完隊很快就辦好事情了,為自己節省了大量的時間,而老老實實排隊的人,
則又要耗費更多的時間來等待。
這是不講公德,而有些人則過于看中“私德”,而不敢爭取自己合理的利益。
比如單位有一個出國深造的機會,你很想去,同時另外有一個人也想爭這個機會,但對方家庭條件比你差很多,又是的后輩,看來他比你更需要這個機會。
如果你不顧一切的爭取,大家可能會說你不夠謙讓,什么利益都想爭,做人太自私,沒有一點風度。
如果你是個道德感強的人,又害怕被同事們非議,你可能會放棄這個機會。
其實,你和他都是公平競爭,憑實力爭取,本不該有所顧忌,但是身上卻加了一副“謙讓、犧牲”的道德枷鎖,而不得不放棄為自己爭取利益的機會。
此類事情生活中很多,比如“孔融讓梨”的故事,中國人從小聽到大,再比如:
你是哥哥(姐姐),就不能讓著弟弟(妹妹)嗎?
你個大男人怎么和女人計較啊!
你看這個老人家賣點東西不容易,你怎么還要講價啊?
......
我記得有一部電視劇里,故事的背景是七八十年代,居中有這樣一個情節:領導要給一名士兵提干,但遭到另一個士兵的反對,反對者的理由是自己的實力更強,
名額該給他。領導是這樣勸說反對的名士兵的:“某某的軍事素養是不如你,但是他的年紀已經很大了,這次不提干以后就沒有機會了,
提不了干,他就得復原回家,但他家里非常困難,一家老小全靠他的津貼養活。你還年輕,又是個城市兵,父母都是有正式工作的,你就不能發揚風格,把這個機會讓給某某嗎?你就忍心看一個平時關心你幫助你的老大哥再次回到窮山溝里,一家老小再次愛窮挨餓嗎?......”最終,這個士兵把機會讓出來了。
后來,我常常回憶這個情節,問自己:如果我是那個兵的話,會把機會讓出來嗎?
如果是我的話,就算心里再不情愿,也不得不讓出來吧?
在那個特別強調集體主義的年代,又是在部隊里,一個不服從上級命令、自私的、沒有奉獻和犧牲精神的人,是很難獲得上級認可的,
他不可能獲得任何晉升的機會,而且還會被周圍所有人排擠。
4、做一個“自私”的人
有一種人容易得“精神內耗”,就是把“自私”和“道德”看成二元對立的人。
他們一方面內心的欲望強烈,渴望去爭取自己的利益,但另一方面他又被自己的道德感捆住,不想被看成一個“自私”的人。
其實,“自私”和“道德”不是對立的,爭取自己合理合法的利益和遵守道德并不沖突。
“自私”是人的天性,合理合法的為自己爭取利益,沒有什么不對,我們因該反對的是極端自私的人。
《這就是人性》的作者王心傲說過:
“活得通透的人不會給自己貼標簽,讓自己活在“老好人”的評價下,
他們敢于正視自己內心自私的需求,并懂得在人際關系中選擇利于自己的最佳行為。
世界上極少存在絕對無私的人,真正成熟的人,必然都是看破并且敢于接受人性自私的。”
以后再有機會擺在我們面前的話,不要不好意思,盡管去爭取,憑實力公平競爭的來的東西,憑什么不要,對吧?
嗯,所以我說,做一個“自私”的人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