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來自生活
? ?法律不是萬能的,但沒有法律是萬萬不能的!
? ?現在越來越多的物業公司陷入了苦惱。因為小區業主不交物業管理費的現象層出不窮。物業公司也要生存,人員工資、日常維護、保養都需要花錢。那么如果碰見老賴一直不交物業管理費,物業公司應該怎樣做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 ?分情況來看。
第一種:是能夠聯系到業主的時候:可以上門催告、發催告通知、張貼繳費通知單于公告欄、都無效的情況下可以發律師函甚至起訴。前提是業主的主體信息資料存在,能夠聯系并找得到他。
第二種:如果,萬一有這樣一種情況,很老的樓盤,當初簽物業管理合同時沒有留到業主聯系方式,甚至連證件號碼也沒有的時候首先,你可以根據他的房號去房管局查詢業主身份信息,(當然需要money),若是碰巧房管局也查不到,同時嘗試了以上所有方法都聯系不到業主本人時,還可以借助于媒體,可以在報紙上登公告通知業主自行聯系物業公司。
在窮盡了所有途徑,仍然獲取不到業主的身份信息時,sorry,我們也無能為力了。最近有物業公司咨詢到這個話題上,他說,我們可不可以發公告讓業主來聯系我們,如果他在規定時間沒來,我們可不可以破門而入,將房屋出租出去用租金抵物業費?
Oh,小伙伴們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