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沒有白走的路,每一篇都算數 (第121篇)
1、不能近親結婚通常的解釋是,從遺傳學的角度血緣關系越近,兩個等位基因完全相同,形成隱性等位基因純合子的機會就越大,后代就有可能出現缺陷或者不夠優秀。影響基因的多樣性。除了這個原因還有別的嗎?
2、舉個極端的例子,如果父親和自己的女兒結婚,生下一個孩子,這個女人是他的母親,這個確定無疑;但這個男人是誰呢?到底是外公,還是親爹呢?這個孩子的社會關系就亂了。再比如如果兄妹結婚生下孩子也是一樣,這個男人到底是親爹,還是我舅舅呢?
如果確定的社會關系一亂,那人類文化的內部秩序就崩潰掉了,文化的存續和發展就再也不可能了。所以從社會學的角度,人不得不選擇外婚制。
3、由此也帶來好處,你想,原始人一旦開始外婚制之后,每個人就有了兩種親屬關系。一種叫血親,就是跟自己有血緣關系的人;還有一種叫姻親,就是因為和別的血緣的女子相結婚之后,產生的那個親戚,比如說小舅子、小姨子、丈母娘,沒有血緣關系,但仍然親如一家。
4、外婚制對之后的社會產生舉足輕重的影響,小到部落之間的通婚,大到國家之間的和親。
昭君出塞,就是去和親,漢帝國的老劉家和匈奴人,就結成了這么一種郎舅關系,這對后來整個中國政治生態的演化,有著質的影響。歐洲人也是到處結婚,形成各種錯綜復雜的國際關系,16世紀的西歐有幾大勢力群體,英格蘭、蘇格蘭、法國以及西班牙之間關系十分復雜,1548年蘇格蘭瑪麗女王與法王聯姻,蘇格蘭選擇站向法國,與英格蘭對立的過程對當時的格局產生深遠影響。
所以人類的一切合作、交換、協作,其實都在外婚制的基礎上慢慢地長出來的一個網絡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