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號這一天,注定會以里程碑的方式,載入中國教育的史冊。
就在昨天,《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正式頒布實施。
打開這部法令,一讀再讀之余,回首執教20多年來的跌跌撞撞、酸甜苦辣,心中真的是萬般滋味,百感交集。
無疑,這部法令將會帶來的影響既是多層面的,也是極其深遠的。它既是教育界的幸事,也是無數家庭、孩子的幸事,更是國家、民族的幸事。
而對于像我這樣的一線教師來說,這部法令不啻是及時雨、雪中炭--它以立法的形式,調動全社會的力量去重視教育、支持教育、推進教育、服務教育。
因而,未來的教育,將不再主要只是學校、教師的事;孩子成長過程中出現的種種問題,學校、教師不再是既定的背鍋者;全社會的參與,也讓辛勤的園丁們有了更加堅實強大的后盾。
往事如煙,仍然難忘教書育人路上,曾經歷過的那些心酸心塞與心痛、無力無奈與無助。
想起了那個品學兼優的女孩。她的父親,作為一個灑脫豪邁的賭鬼兼酒鬼,無疑是優秀的。當他把家里最后一分錢都慷慨地扔到賭桌上那一刻,生無可戀的妻子決絕地離家出走,再也沒有回過頭。
靠著親戚們的資助,女孩順利地考上了本地一所重點高中。可是,最后也只能忍痛選擇了一所職業高中——兩年后就可以就業,這是她離自立最近的一條路了。
但,就是這樣委屈的選擇,也遭到了賭鬼父親的反對--他不僅明確表態不會供養女兒上高中,而且還想讓她去打工掙錢以供他揮霍。
后來,還是初中班主任和親戚們百般勸說,他才勉強答應讓女兒繼續上學--條件是:學費、生活費得自己解決,作為父親,他不會負擔一分錢。這樣的言行,讓人忍不住懷疑:這女兒是親生的嗎?
當女孩出現在我的班上時,她那洗得快破掉的衣裳,那倔強的眼神和對學習的熱望,深深地打動了我。竭盡所能,除了每個月資助她生活費,我還跟同事一起,在生活、學習方面給她提供了最大可能的幫助。
女孩也很爭氣,一年多的時間里,成績一直穩居全年級第一;作為班上的學習委員,工作也是盡心盡責,跟其他班干部協作,把班風、學風帶得很正,讓我這個班主任帶起班來感覺省心省力。
可是,造化弄人。就在高二上學期的一次體檢中,女孩查出乙肝大三陽。學校要求她先回家治病,治好了再返校復學。
這樣的晴天霹靂,徹底擊垮了女孩的信心和勇氣。她既拿不出金額不菲的治療費,也不想再給老師們添麻煩,最后,選擇在一個晚自習結束后,悄然消失。
不管怎樣痛心,怎樣惋惜,從那之后,我再也沒有得到過她的一星半點消息。
無數次揣想,是怎樣的萬念俱灰,才使她選擇狠心斷掉跟過往的一切聯系--這過往種種,對她而言,曾經寄托過多少沒有說出來的熱望,承載過多少美好的憧憬!
想起了那位年近古稀,拄著拐杖的老人,為了孫子,換了4趟車,一路打聽,好不容易才找到孫子就讀學校。孫子的爸媽都在外地打工,家里就爺孫倆相依為命。
孫子沉迷游戲,每天放學回家,不做作業不看書,扔下書包就跑去網吧打游戲,經常玩到深更半夜才回家,白天上課就睡覺,學習成績那叫一個糟糕!
我本來想跟家長交流意見,請家長配合,合理安排孩子回家后的時間,督促孩子完成作業,做好復習和預習。不曾想,等來的是位老人家。
才提起話頭,老人就抖著手拉住我,老淚縱橫地說:“老師啊,我這孫子我說什么都不聽,麻煩你多管教,打罵都使得,只要他能聽話學知識,我給你燒高香了!”
送老人出門,看著他枯瘦的背影蹣跚而行的那一刻,心酸的同時,深深的無力感涌上心頭。是啊,在學校,老師可以對孩子盡職盡責,但孩子回到家里,能陪伴、教育他的,只能是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啊!
這些讓人痛心的悲劇,在《家庭教育促進法》頒布實施之后,再也不會上演了。
按照促進法的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是實施家庭教育的主體,負有對孩子實施道德品質、身體素質、生活技能、文化修養、行為習慣等方面的培育、引導和影響的義務。
上文中的兩名學生可以歸入困境未成年人和留守未成年人,當地政府會為他們的家庭建檔立卡,提供生活幫扶、創業就業支持等關愛服務,并由家庭教育指導機構向他們的家長提供家庭教育方面的指導、支持和服務。
如果家長拒絕履行對孩子進行家庭教育的職責,拒絕承擔保障孩子完成學業的義務,那么學校可以對家長進行批評教育,勸誡制止,督促家長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這一系列措施實施之后,孩子不僅能夠更加健康地成長,而且還能根據自己的學習狀況,按自己的意愿順利完成從高中到大學的學業。
想起了同事韓老師,曾經因為一名學生家長的所作所為,差點精神崩潰。
那年新生軍訓,班上一名女生因為吃不了軍訓的苦,聲稱自己有抑郁癥,鬧著要跳樓,嚇得韓老師連10歲的兒子都顧不上了,心急火燎地連夜地趕往學校,整夜安撫、陪伴女孩。
第二天,終于聯系上了孩子的父親,請他盡快來學校,跟老師一起帶孩子去醫院看病。
誰知家長理直氣壯地說:“這事還需要給我打電話?!我女兒在你們學校上學,出了啥事不都應該由你們學校、你們老師負責嗎?”在老師再三講道理、做工作后,家長最后還是極不情愿地來了。
來到醫院,老師跑前跑后辦妥了看病手續,全程圍觀的家長扔掉煙屁股,丟下一句“我女兒就交給老師了,我小兒子還等著我去接呢,先走了!”不由分說,拔腿就走了。
檢查結論確認女孩有心理疾病,再加上情緒激動,醫生建議住院一周觀察治療。
一周的時間里,韓老師連兒子的面都沒見上,忙著在醫院跟學校之間兩頭跑,和另外一名老師輪流看護女孩。
這期間,家長連面都沒露過,老師給他打電話,他大言不慚地說了句“我女兒有老師照顧著,我放心得很”,“啪”地掛斷了電話。
整整一學期,女孩的病情時好時壞,前后又住過兩次院,家長不僅不聞不問,甚至還以女兒辦了住校手續為由,不準孩子回家。
韓老師一邊要完成教學和帶班任務,一邊要照顧、陪伴女孩,舒緩她的情緒,一邊還要照顧10歲的兒子。時間一長,鐵打的人也受不住,差點精神崩潰。一天,她正在給學生們講課,眼前一黑,栽倒在講臺上。
每每提起韓老師的這段經歷,同事們都心有余悸。教書育人,老師們有多少不為人知的無奈無助無力啊!
讓老師們欣慰的是,《家庭促進法》實施后,像女孩父親這樣的做法將會涉嫌違法。學校可以對家長進行批評教育,勸誡制止,督促他們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如果家長仍然拒絕履行家庭教育義務,那么可由公安機關、法院、檢察院對家長進行訓誡,并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這樣一來,孩子們的健康成長、合法權益就可以真正得到全面而切實的保障。
沐浴著《家庭教育促進法》溫煦的陽光,愿所有的老師都能夠真正享受“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的成就感;愿所有的家長對待孩子都能夠“生而養之,養而教之”;愿所有的孩子都能夠像花兒一樣盡情綻放生命的絢爛與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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