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與組織結構的匹配屬于戰略與公共組織內部要素匹配關系中的一個重要方面。錢德勒認為環境決定戰略,戰略決定組織結構,組織結構要適配、服從于戰略,戰略的改變會導致組織結構的改變。我國2003年的政府機構改革,是在加入世貿組織大背景下進行的,其戰略是抓住當時社會經濟發展階段的突出問題,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做出了“決策、執行、監督”三權協調,因此國家組織結構改組和設立了國資委、發改委、銀監會。可見應當把組織結構調整整與戰略管理當成一個系統工程來考慮,它們都把組織的宗旨作為總目標,可以根據據這個總目標進行系統分析,把組織結構調整與戰略選擇擇有機地結合起來。
有效結合的措施:
(1)對于各種組織結構類型的優缺點進行認真的分析比較,然后根據對組織所處環境,組織發展階段等因素的綜合考慮,選擇一種最合適的組織結構類型與組織戰略相匹配。
(2)當組織出現管理問題,組織績效下降,需要制定新戰略,或進行戰略推進并改變組織結構與之相適應時,應盡量避免組織結構劇烈的、過大的的變動,而采取一種較為平穩的、漸進的方式去對組織結構進行改革,以減少變革過程中組織效率的損失。
(3)盡量減少公共部門中政治因素的的影響,使組織結構不過于僵化,同時使公共部門在進行戰略選擇時有更多的自主權,從而使組織織結構與戰略選擇達到完美的切合。
總之,公共部門戰略選擇與組織結構是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的,兩者必須形成一種匹配和平衡的關關系,既能夠使公共部門的組織結構比較有效地支持所選擇的戰略,也能使戰略在富有弾性的組織框架架中,這需要公共部門組織內縮小管理幅度,給予更多自主權,不斷地尋求對環境制約的突破和自身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