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需要景物描寫嗎?到底該怎樣在作品中描寫景物?一起學習老舍先生的寫作方法。
近代小說中的人物是獨立的,背景也是特定的,使故事更鮮明確定,與人物故事不能割裂分離,其涵蓋社會、家庭、職業、時間等要素,為小說故事增添了色彩及血肉。
由此可見,景物并非隨手描寫而已,有時甚至是小說創作的動機。比如回憶體作品,也許是對于一人、一事的回憶,也許是地方情況的追念,幼時熟悉的地方、景物及一木一石都足以引起熱烈的情感。許多好小說是由這種追憶而寫成的,因為熟悉的事物總是最親切的,連空氣里所含的特別味道都能一閉眼就在想象中聞到。
恰恰是這樣的境界使得故事有了獨特色彩,換了背景幾乎等于沒了故事,景物與人物具有密切相關性,要寫熟悉的景物,將其當做有心靈的東西對待,把景寫活,拒絕空泛,使景物與人生密切緊密相連。描寫人物言行之前先著力寫景,無形中會增加情感的厚度。
當然,寫景時不要以為景物是靜止的,也不要強加不相干的田園山水,應在設想故事的全局時,便打算好要什么背景,要這背景干什么,否則不如不寫。無論寫什么樣的風景,人工園林也好,荒山野海也好,必須預定好景物對作品的功用。真實的地方色彩必須與人物的性格或地方的事實有關,以鑄成故事的完美與真實。
為增高故事的美的效力,要設法把景物寫得美好,但寫家的本事不完全在能把普通的事物美化了,而在于他把任何事物都能整理成一個獨立的景,也許美,也許丑。這是我們應當注意的。
寫景不一定用很深的字眼去雕飾,但需簡單地暗示出一種境地,可以像詩歌那樣,用幾句淺顯的話描寫出來。
如莫泊桑《歸來》中的描寫“海水用它那單調和輕短的浪花,拂著海岸,那些被大風推送的白云,飛鳥一般在蔚藍的天空斜刺里跑也似的經過,那村子在向著大洋的山坡里,負著日光。”簡單的語句完整再現畫面,景、山、海、村、陽光相結合的意境完美地描寫出來。
描寫時可調動美妙的聯想,把事物寫得活潑潑的,就如健壯的人全身血脈那樣鮮凈流暢。如《戰爭與和平》,人多事多而又復雜穿插,處處親切活現,托爾斯泰隨時隨地運用著一切經驗,使全部故事無一處落空,創作了世界文學史的神話。
可是如果根本不會寫景,怎么辦呢?有一個辦法,不寫。
笛福在《魯濱遜漂流記》中將景物寫得很逼真,但他其它作品往往并不細說景物,故事卻很真切,他有借人物的活動暗示出環境的本領,這樣更難寫。切記,不善寫景就不必勉強。
以前沒有認真思考過怎樣寫景的問題,即使作品中出現景物描寫,也僅是單一的描述,從老舍先生的寫作談中,我知道了寫景的重要性與高難度,不但要寫描述,還應通過暗示與故事、人物結合起來,好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