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孩子很少有機會培養責任感和上進心。相反,孩子能被你愛的名義給予的太多,而無需自己付出任何努力和投入,甚至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太多的父母包攬孩子遇到的一切困難或者對孩子過度保護,因而剝奪了孩子發展出對自己的信念(相信自己有能力把握生活中的起伏)的機會。
父母不懂得讓孩子對自己的家庭有所貢獻,對于孩子成長的重要性,常常忽視,培養孩子自己動手的能力。我們常常剝奪孩子以負責任的方式作出貢獻來獲得歸屬感和價值感的機會,然后又反過來埋怨孩子,指責他們沒有責任感。
有些孩子因為做任何事情都會招來羞辱和痛苦,而認定自己不該在努力。這邊的是孩子們因為從來沒有得到過能感到自己很能干的鍛煉機會而產生了“我不夠好”的信念。這樣的孩子會將大量的精力用在反叛或逃避行為上。
七項重要的感知力和技能。
1.對個人能力的感知力——“我能行”。
2.對自己在重要關系中的價值的感知力——“我的貢獻有價值,大家需要我。”
3.對自己在生活中的力量或影響的感知力——“我能夠影響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
4.內省能力強:有能力理解個人的情緒,并能利用這種理解做到自律以及自我控制。
5.人際溝通能力強:善于與他人合作,并在溝通、協作、協商、分享、共情和傾聽的基礎上建立友誼。
6.整體把握能力強:以有責任感、適應力、靈活性和正直的態度來對待日常生活中的各種限制以及行為后果。
7.判斷能力強:運用智慧根據適宜的價值觀來評估局面。
如果允許孩子在為家庭生活做有意義的事情時,你父母并肩做事,邊干邊學,他們就會自然而然地培養出這些感知力和技能來。
懲罰在短期內確實管用。但從長期來看,懲罰極易造成憤恨、報復、反叛、退縮。孩子們因此不可能形成積極的人格。經常受到懲罰的孩子,要么變得極其叛逆,要么變得音孔器而順從。
正面管教不以任何責難、羞辱、或痛苦作為激勵手段。
孩子們要成為真理和原則的追隨者,他們的動力必須來自于內在的自我控制,即自律。而不論懲罰還是獎賞都是外在的控制。
正面管教是一種既不嚴厲也不嬌縱的方法。
最重要的概念之一就是孩子們更愿意遵從他們自己參與制定的規則。因此,在制定和實施限制時要讓孩子參與進來。
如果一個孩子違反了限制時,不要懲罰,也不要說教,要繼續以尊重的態度對待孩子,要避免由你來告訴孩子發生了什么事情以及應該怎么辦,你最好問一些啟發性的問題,“發生了什么事,你覺得原因是什么?你現在打算用什么辦法來解決這個問題?你從中學到了什么能避免下次再出現同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