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文藝女青年的逐夢之路

每年的春天,是萬物復蘇的時節,是懷有希望也是懷揣躁動的季節。

北方的一座小城里,像是有過不完的冬天。有這么個人總是在期盼著什么,她渴慕著春天。以至于一旦立了春,就覺得連空氣中的風都變得立刻溫暖濕潤起來了。

可一直等到整個春天都過去了,也沒有發生她想象中的某種悸動。她潮濕了眼眶,卻終究只是場自我感動。

王彩玲,一個聽上去甚是普通,甚至是庸俗的女人名字。可她卻有著一副好嗓音,且是相當心高氣傲,認定自己才華出眾與眾不同。

她的社會身份(工作)是本地學校里的一位音樂教師,可她壓根兒不認同自己的這個社會角色,她對所有人說,自己馬上就要調到北京去了。

在她的心里,她是屬于中央歌劇院和巴黎歌劇院的,有朝一日她一定會成為,世界最頂級舞臺的臺柱子。

在小城里的廣播站引吭高歌,教別人學唱歌這些都不是她的志向,或者說她根本看不上。她的理想是離開這個俗氣的城市,去往她心中的高雅殿堂,展開她神圣而偉大的藝術事業。

與她的歌喉極不匹配的是,她有著一口齙牙和一臉的黃褐斑,略顯臃腫的身材,穿著寬松的條紋毛衣和呢子外套,樸素至極。

在別人口中,她是條件不好、長相丑陋的大齡剩女,在自己眼里,她是才華橫溢被時代埋沒的稀世百靈。

她不是不知道自己的現狀,她對自身的情況還是有著一定清醒的認識。她評價自己是一貧如洗,長得又不好看,唯獨有這一副天賜的嗓子,除此之外自己就是個廢物。

她有一定的文化修養,她能說出“絲不如竹,竹不如肉”。她看契科夫的《三姐妹》,她一邊彈鋼琴一邊唱歌劇,她會講意大利語。

她是懂得認清現實的,盡管她厭惡這座城市,但無論她有多不想承認自己的地域,都還是會老老實實的收拾家務、洗衣服、上班。

只不過她仍然懷抱希冀,或者說是對自己的欲望懷有虛妄的希望。

她愛好藝術,可她卻不僅僅陶醉于藝術之花的馨香,她要的是盛放。她絕不甘心過平凡庸常的生活,她渴望通過歌唱給她帶來足夠大的聲望。

所以在上個世紀,她就肯花三萬塊(幾乎是全部積蓄)去托人解決北京戶口的事兒,為的就是去北京,登上中央歌劇院的舞臺。她要走到舞臺最中央的位置,向全世界宣告她的天賦與志向。

她在天安門廣場前趴著欄桿,遙望城樓,沒有人知道此刻她在想什么。也許是一種無上光輝的力量在牽引她,她就是不想要朝九晚五,就是不要家長里短、縫縫補補又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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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為自己縫制演出服,她為自己購買歌劇開場二十分鐘后售出的低價票。

她手里端著保溫杯,總是以一副趾高氣昂而又滿臉質疑的表情,對別人略帶不屑的說,我就要調走了,現在在這兒只是暫時的,你曉得伐。

她說:“我不想在這個城市發生愛情。”

你看吶,在王彩玲眼中,連愛情都是有高下之分的。

她是心高氣傲,但是卻說不上是心浮氣躁。她是真的渴望,渴求著一種內心的悸動,祈盼著一份理想,能讓她超越這困頓的人生格局。

顯然她的故鄉在她看來是破敗殘舊的,這里的人們也都是蠅營狗茍,一點兒都不高尚。而她覺得造成自己一事無成、至今仍然未婚這個局面原因的,就是因為自己沒有出生在一個適合孕育藝術的地方。

她認為自己是金子,只是被埋沒在一個小地方了。所以她人生的全部信仰就是挖空心思搞到一個北京戶口,然后進駐中央歌劇院,這樣的人生對她而言才是完滿的。

當然了,她的戶口問題根本就解決不了,就像她永遠也踏不進去那一方看上去很美的“崇高”天地。

她要的是名揚四海,而不甘心只當一個愛好者。想來王彩玲應該是個非常注重儀式感的人,唱歌劇在小屋子里唱那不行,必須得在最頂級的演奏廳才可以,且一定要穿演出服、在華燈閃爍之下,接受聽眾們萬眾矚目的眼神膜拜才叫唱。

她不可憐不可悲也不可敬,因為有些時候,她就是千萬個(偽)文藝青年的縮影。喜歡高雅的藝術,注重精神的享受,一方面足夠清高,一方面又虛榮入骨。

相較于文藝本身的美,她更在乎的是通過它可以獲取到的額外附加值,她的目光是向外看的,要的是得到別人的認可。

王彩玲覺得自己在這個小地方是鶴立雞群,好像自己會唱歌劇,似乎就高人一等。

她因歌劇而自負,同時也因歌劇而孤獨,因為周圍沒人和她能溝通的了。她想依靠自己的這點才藝出人頭地,而周圍人卻都只想安心過自己的小日子。

理想是件非常隱私的事情,它會是我們小心翼翼珍藏在心底的東西。這輩子如果夠幸運,有可能會實現一點,也有可能始終都觸不可及。然而王彩玲總是把它掛在嘴上,足夠執拗也足夠輕狂。

黃四寶,一個沉浸在繪畫中的大齡無業男青年,曾多次報考中央美院,卻連初試都沒過。他畫著別人看不懂的畫兒,被母親罵做是豬。

當他正在對著鏡子畫自己的人體時,被母親突然開門的鑰匙聲給嚇的躲到床底。

落魄,徹底的落魄。

他的創作不被任何人所承認,也不能憑此養活自己,他過的潦倒而窘迫。

王彩玲卻意外的讀懂了他的世界,喜歡上了這個穿皮夾克、馬丁靴,留長發的文藝男青年。

她借給他一本書名叫《渴望生活》,封面是梵高的自畫像,書里面卻一個字也沒有,全是白紙。但是黃四寶翻著書卻露出了微笑,對她說,謝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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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來二去,兩個人的關系越來越好,黃四寶以為遇到了自己精神上的知音,盡管自己之前還嘲笑過王彩玲長得丑,但此刻他已經把她當成了soulmate。王彩玲卻以為自己遇到了愛情。

兩人搭乘火車一起逃離小城,前往心中的理想圣地北京。

王彩玲一句:“你會永遠愛我嗎?”把黃四寶給驚著了,他坦白說自己一直把王彩玲當哥們兒,從來沒往別的方面想過。

王彩玲憤怒地質問道:“你是因為我丑才把我當哥們兒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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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最后一拍兩散,結束了短暫的互通陣線聯盟。

可一個夜晚,卻又讓兩人產生了聯系。

這次換成黃四寶去質問王彩玲,他覺得自己被玷污了,接受不了這一切的黃四寶選擇去深圳下海。

周瑜是黃四寶的表哥,也是他最先找到王彩玲,才介紹兩人認識的。周瑜肥胖、世俗。起初是被王彩玲的歌聲所吸引,隨后就相中了她。

可他對王彩玲的告白卻是:“咱倆條件也都不咋地”……當場就被王彩玲回懟:“我是寧吃仙桃一口,不要爛杏一筐。”想“湊合”過日子的周瑜,遭到了王彩玲的嚴詞拒絕。

一次小城里的文藝匯演,王彩玲認識了胡金泉。胡金泉是教跳舞的舞蹈老師,他平時會教大家跳喜氣洋洋的扇子舞種(類似廣場舞),而其實他真正愛好的是芭蕾舞。

露天的表演場地,一群阿姨扭起了喜慶兒的秧歌舞,圍觀群眾們紛紛拍手叫好,看的興高采烈。

輪到了胡金泉上場表演,他穿著緊身演出服,踮起腳尖跳起了《天鵝湖》。四周發出了譏笑聲,有人故意模仿他的舞姿。

越來越多的人搬起小板凳離場,廣播不停發出:“請大家文明觀看演出,尊重藝術工作者”的呼吁,可是卻只能顯得更加諷刺,胡金泉羞憤的提前下臺。

最后是王彩玲的女高音獨唱,她一開口,就有人打哈欠,還有人在嗑瓜子噴空兒。周圍人幾乎都走光了,忽然天空飄起了雪花,真是應景。王彩玲倒是內心足夠強大,仍舊自顧自地唱了起來。

后來王彩玲向胡金泉約飯,試圖鼓勵他。可胡金泉說自己就是人們心里的一個懸案,他說:“一看到別人看我跳舞時候的眼神,我真想一頭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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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眾人眼里這位胡老師就是個異類,他妖嬈、娘,不夠陽剛,不具備強烈的性別特征,盡跳些嫵媚的舞蹈,是個“二胰子”。

胡金泉自知自己與世俗水火不容,只一門心思的迷芭蕾。可他仍然非常在意別人的看法,所以為了能堵住悠悠之口,他想讓王彩玲配合他假結婚,這樣別人就不會把他當成個“變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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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王彩玲是有自己要求的人,她不肯做“炮灰”。

被拒絕請求的胡金泉,在大雪茫茫的深夜,獨自哭著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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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自己就像一個魚刺一樣卡在別人的喉頭,可他自己又何嘗不是被這根魚刺,扎的痛不欲生。

終于,他做出了一個駭人聽聞的決定,以此來證明自己的“正常”。

在獄中,胡金泉戴著鐐銬跳舞的畫面,讓王彩玲不忍直視。

一次胃痛,王彩玲跑到隔壁的小王老師家求藥,一碗八寶粥使兩人之間產生了一點點的友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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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彩玲開始逐漸褪去自己身上的驕傲,她慢慢地發現了生活里的另一種美。從前自己只顧著昂起頭顱唱歌,忽略了細小之物也能蘊藏著美好。

新年的鞭炮聲促使她打開了房門,同時似乎也打開了心門。

就在這時,一個名叫高貝貝的光頭女孩找到了王彩玲,她的媽媽聽說王彩玲在北京待過,想請求王彩玲幫助身患絕癥的女兒,實現去北京參加唱歌比賽的夢想。

經不住母女倆的苦苦哀求,王彩玲決定把托人幫自己辦戶口的錢要回來,用來資助高貝貝的夢想。

她帶著母女兩人再次踏上北京這片土地,高貝貝不負眾望的取得了歌唱比賽第二名的成績。

就在王彩玲感動的和高貝貝抱頭痛哭的時候,高貝貝突然跪下說自己其實并沒有得癌癥,身旁這個女人也不是自己的媽媽,雖然她們欺騙了她,但事出有因,希望獲得王彩玲的原諒。

王彩玲震驚了,當她聽到高貝貝說出名確實太困難了,不用點特殊手段根本沒辦法的時候,她大概快崩潰了。

接著是一個漫長的長鏡頭,王彩玲在一條附近滿是工廠煙囪的小路上,費勁的蹬車輪。

她的文藝夢破碎了,她終于發現,自己之前的所作所為,就好比是逆著風在騎自行車,是那么的吃力不討好。

她選擇對生活繳械。她曾說過有一天自己實在堅持不了了,一咬牙隨便找個人嫁了也就算了。現在她打算放棄了,她來到了婚介所,填寫了報名表。

然而可笑的是,這家婚介所是下海經商后的黃四寶開的,改行后的黃四寶不再追求真實,轉而開始坑蒙拐騙無所不用其極,王彩玲最終當然也沒有相親成功。

一邊吃烤串兒一邊環顧四周的王彩玲,在街上偶然遇到了因為剛剛被人砸了車,開著輛四面沒有擋風玻璃的“敞篷面包車”的黃四寶,兩人就這么對視了一眼,從此徹底消失在彼此的人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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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彩玲去福利院領養了一個兔唇女孩兒,為她取名小凡。

畫面一轉,王彩玲跟一堆羊一起擠在一輛卡車上。原來她也下海了,成為了一名個體戶。

她現在的工作是賣羊肉,手拿屠刀手起刀落的王彩玲利索的切著羊肉,這個曾心懷高雅歌唱夢的女子,最終變成了一個“屠婦”。

在醫院里,王彩玲碰到了同樣抱著女兒的周瑜。這個曾自詡電視臺的播音員全都比不上他的朗誦水平的男人,終于過上了一種擁有老婆孩子熱炕頭的生活。

王彩玲帶著女兒小凡去天安門廣場玩,她全身心投入地逗著女兒。當故宮方向傳來鐘聲時,王彩玲尋聲望向了天安門城樓……

這是一出悲劇嗎?向生活妥協?

這是一個喜劇嗎?與生活和解?

可能人在年輕的時候,老是想著“生活在別處”,總以為外面的世界真精彩,而卻自動忽略掉了那層無奈。

在許多女孩子的心里,也許愛情才是最高級的文藝,就像王彩玲可以為了黃四寶,把自己心心念念的北京夢給放下。

這是電影《立春》為我們講述的一個故事。蔣雯麗飾演的王彩玲,讓人覺得她就真的像是王彩玲本玲,夠真實自然。

福樓拜說:“如果你以藝術決定一生,你就不能像普通人那樣生活了。”

有著卓越的才能(天時地利人和)能夠實現自己非凡才華的人是幸福的,他們的比例只占一小撮。

自身沒有什么才華,也根本不去設想的人也是幸福的,他們雖然沒有那份喜悅,可也免于承受那種執著的痛苦。(這樣的人占絕大部分)

最不幸的就是有那么一點小才,可又并不能憑此去做到什么,圍陷于進退兩難境地的人,他們最慘。

無論如何自己已經登上了這艘飛船,卻又無法洞悉破解開啟它的密鑰,只能反復糾結,不斷被所謂現實和理想來回糾纏撕咬,那份掙扎,光是瞧上去就夠痛苦不堪的了。

《立春》把一個文藝女青年的逐夢之路,撕裂給我們看。王彩玲,一個小城里的音樂老師,過著像是被狗啃過的生活。

影片里的幾個主人公顯得都是那么的小眾,他們或許有著一技之長,但卻不被社會所認可。沒有一個人可以完善的,在自由、祥和的氛圍里,與藝術終身相伴。他們有的選擇決絕地毀滅,有的選擇“棄暗投明”不再與生活較勁。

難道這個就是所謂的出路嗎?電影自然是沒有給出一個明確的答案,可依然能看出導演對“王彩玲們”是想要給予鼓勵,同時也是存有惋惜的。

性格決定命運,那么又是什么造就性格呢?

現實生活中,每天都有還在掙扎的人,也有早已被生活招安投降了的人,這種狀態,今后也還會持續下去。

而那些最終選擇拋棄生活,也放棄了自己的人,或許對生活這個詞的理解,原本就存在誤讀。

生活不是一場戰役,你不會戰勝任何人。如果當你試圖開始尋求共識,發瘋似的渴求別人的理解時,那么或許意味著,你也就此永遠喪失與自己產生共鳴的機會了。

“去做你喜歡的事吧,就像不會成功一樣。”

我想自己也許永遠不會去貶低文藝,因為窮途末路的從來都不是文學與藝術,而是那些習得性無助的人群。

成功只是一個結果,而不該被當做是目的。成功和幸福也是不能夠劃等號的。錯把執著當追求,誤己矣。

木心先生曾說:“來美國十一年半,我眼睜睜看了許多人跌下去——就是不肯犧牲世俗的虛榮心,和生活的實利心。既虛榮入骨,又實利成癖,算盤打得太精:高雅、低俗兩不誤,藝術、人生雙豐收。我叫好,叫的是喝倒彩。

為什么藝術家一定要有所犧牲呢?我可以徹底地說:藝術本來也只是一個夢,不過比權勢的夢、財富的夢、情欲的夢,更美一些,更持久一些,藝術,是個最好的夢。我們有共享的心理訴求。權勢、財富、情欲,只有炫耀,不能共享。藝術是可以共享的。”

小城說大志,縱無濟于事,也值得一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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