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我讀了蠻久的,怯以為是一本心不靜,讀不下去的書。有朋友問我,這本書講的什么?細細想來,情節上甚是乏味,簡單來說:一個人在路上行走,一個人在心里行走。
百度中的簡介是這樣的:哈羅德·弗萊,六十歲,在釀酒廠干了四十年銷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沒有升遷,既無朋友,也無敵人,退休時公司甚至連歡送會都沒開。他跟隔閡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國的鄉間,生活平靜,夫妻疏離,日復一日。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來自二十年未見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癥,寫信告別。震驚、悲痛之下,哈羅德寫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經過了一個又一個郵筒,越走越遠,最后,他從英國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東北,橫跨整個英格蘭。87天,627英里,只憑一個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會活下去!
這個描述還算準確,但并不完整。首先,這僅僅是哈羅德的視角,整本書的后半部是奎妮的視角,一個晚期腦癌,在修道療養院等待死亡的女人,一個安靜的愛著哈羅德,悔恨和愧疚伴隨一生的女人。其次,哈羅德與妻子隔閡,還有奎妮內疚的焦點還有一個關鍵人物——戴維.弗萊,哈羅德的兒子,在大學畢業的時候,因抑郁癥把自己吊死在自家的花棚。
哈羅德一直在路上行走,開始的時候他并沒有什么決心,所以什么信念期初是并沒有的。他什么準備都沒有,只是往前走,路上見到很多、學習很多、想到很多。他堅持走下去,在我看來更像是阿甘,他只是想走,而奎妮只不過是一個由頭。一路上,他回憶起他的兒子、妻子和他蒼白、寡淡的一生。對于他而言,奎妮只不過就是一個同事,朋友都不完全。他六十年的生命是那樣的沉默,對兒子的愛是那么的小心翼翼,無言到讓妻子和兒子誤以為他根本不愛戴維。所以,所謂一個人的朝圣,并不是他要去拯救奎妮,而是在救贖自己。
奎妮在得知哈羅德要徒步來看她,期初也是不相信的,后來收到一個接一個,哈羅德從各地發出的明信片,才慢慢的相信了。照顧她的修女鼓勵她給哈羅德寫信,因為她已經無法說話了。就這樣,奎妮開始了在病床上的路程,回憶、傾訴和懺悔。所以,這又是一次朝圣,這不是在給哈羅德寫信,而是一次懺悔,一次自我的救贖。
也許你要問,他們見面了嗎?當然,但是場面完全不是想象的樣子。哈羅德甚至都沒有機會看到奎妮的信。哈羅德見到面目全非的奎妮,驚訝、釋然:你好嗎,奎妮?就是這樣。他并沒有真的拯救奎妮,奎妮只是成功的等到他來,他拯救了自己。他穿越了英國,也穿越了禁錮自己一生的心房,他和妻子在海灘上一起想起了初次見面的場景,莫名大笑,他放下了戴維之死。
一路走來看到了各種各樣的人生,他完成了一個毫無準備,沒人看好,也許有人喝彩,但被莫名渲染的說走就走的旅行。他不崇高,也不渺小;他的行走毫無意義,又充滿意義;他并不偉大,只是把一只腳放在另一只腳前面;這是真正的一個人的朝圣,任何看客,哪怕是曾經陪他一程的旅伴都僅僅是他經過的場景。他真正的朝圣之地是他自己的心,他找到了他心中的麥加。
我不知道我該不該推薦這本書,它并不讓人愉快,特別是奎妮身邊的那些瀕死者在絕望中的歡愉,讓人悲傷,一種無法言說的悲傷。它也不會激起太多的思考,只會讓人呆住,不知自己在想什么。而我,看完這本書,覺得身邊冷颼颼,涼沁沁的,想擁抱點什么,好像站在自己即將開始朝圣的起點,在問自己,是不是也該啟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