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閱讀的第4本書
東野圭吾的《嫌疑人X的獻身》
圖片發(fā)自簡書App
中午一小時多讀了前面的185頁,還有最后的186-251頁剛剛讀了下。
中午讀的部分都在講男主角數學天才石神如何幫助喜歡的隔壁鄰居避免被警察發(fā)現她殺了人,他設計了一系列如何制造女主角的不在場證明,讓警察圍繞著不在場證明調查了一次又一次,到后面這部分才有了一個反轉,這個在之前也有伏筆,就是不在場證明根本不是重要的部分,而是一個障眼法,具體怎么樣就不劇透了。
值得思考的有幾點:
1、我們是不是也經常遇到盲點,以為在做幾何題目,實際上卻是函數問題,用思維定勢把自己局限住。
2、結局不是石神想要的結局,他的犧牲沒有得到他預想的狀態(tài),他想保護愛的人卻用了錯誤的手段,最終沒能保護到她。
3、女主最終選擇了石神期望的對立面,本來她可以假裝不知道,就此幸福的和她喜歡的人度過未來,可是她在知道真相后,即使不曾愛過石神,卻最終做出了自首的決定,她是良心的選擇還是被感動得選擇呢?
4、有一個疑問是女主的女兒受傷那里,是女主態(tài)度變化的催化劑嗎,沒有描述的很清楚,或者是我沒看明白。
5、有時候,一個人只要好好活著,就足以拯救某人。女主和女兒是石神的陽光,是他的救贖,他認為,對于崇高的東西,能夠沾到邊就已足夠幸福,所以他從沒想過和她們發(fā)生任何關系,只想在隔壁生活,偶爾聽到她們的歡聲笑語,這就是他的幸福。如果沒有女主殺人那件事,大概石神永遠也不會走進她們的世界,只會默默地關注她們的生活,然后享受這生命的喜悅。然而現實走向了另外的方向,這一切發(fā)生了,而他義無反顧的幫助,選擇了最決絕的方式,可他的獻身最后卻沒有達到他的目標,最后他咆哮著,嘶吼著,仿佛嘔出他的靈魂。
就寫到這里吧。
2018.03.13戊戌狗年正月廿六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