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開始學習教練,然后把教練用在培訓中,以為是團隊教練。然而始終覺得那不是“團隊教練”,到后來學了SPOT的團隊引導(Facilitation),以為“團隊引導”就是“團隊教練”。
和教練們溝通,卻始終無法兩者打通。期間也曾認為,引導聚焦在“事”,教練聚焦在“人”。但我自己的兩重身份又讓我不敢妄下定論。
終于在多年的跌跌撞撞中,遇上ICA的老師們,從源頭學習到什么是引導。
也慶幸身邊還有一路相伴踐行團隊教練的伙伴們,給我空間和陪伴,一起探索團隊教練。
可能是有兩重身份,我既熱愛教練,也熱愛引導,我一向不喜歡那些厚此薄彼的說法,甚至簡單對比兩者優劣的文字。然而我那個時候,還不能說清楚。到今天,才敢來淺談這兩者的聯系。
從目標或成果上說
無論是團隊教練還是團隊引導,都還是服務一個團隊。團隊是什么,我想用最普遍使用的定義,就是有共同的目標,通過分工協作,高效達成目標的一群人。所以這兩者,都會基于服務這群人去達成自己的目標。
通常,一個團隊或者組織運作正常,未必會需要第三方來介入。當需要第三方(團隊教練或團隊引導)的時候,多數是在運作方面遇到障礙或者困難。當然也可以基于為了組織更加高效需要第三方,但是當有需要借力時,就還是有第三方力量可以發揮作用的地方。
無論是團隊教練或者引導師,在一開始都必須跟團隊一同制定目標。這在教練的核心能力,叫制定教練合約(creating coaching agreement),在團隊引導中,比如SPOT會要先制定3O(目標、產出及成果),比如ICA會制定焦點問題,理性目標以及感性目的。
兩者制定目標的途徑,都會是通過調研、訪談。不同的地方是,在教練中,教練合約有可能隨時改變,隨著團隊教練的深入,會發現團隊底層更加深入的議題。舉個例子,在本人某個團隊教練中,一開始是圍繞團隊團隊協作提升這個目標來開展,到中間團隊發現提升團隊協作關鍵是提升信任,于是教練合約又更改為提升團隊成員之間的信任,到最深處,又是各自信念價值觀的轉化。有經驗的教練們,一開始拿到那個議題、合約多數被當做表面議題,團隊教練像是在不斷探險,會看到冰山底層更深層次的東西浮現。
而在團隊引導中,跟客戶一同制定的目標,多數不會在中間發生改變。例如客戶要做一個戰略的研討,或者是項目的復盤,需要有固定的產出,引導師多數不會在中間改變目標。引導師更多的是改變流程,來拿到產出。這就要求引導師在前期的調研中,對于團隊的需求、狀態以及方方面面有深入的理解,所以對于引導師來說,懂得管理咨詢、組織發展方面的知識和理論,是非常有幫助的。這里要提一下我最愛的ICA的引導,ICA的工作坊設計有一門課,叫形象學習實驗室(這個名字很容易讓人以為是學“形象設計”),就是在講工作坊設計前,如何去了解團隊內在的心智模式,需要通過什么流程來協助這個團隊的改變。
所以,假如簡單地講,教練就是聚焦于“人”,引導就是聚焦于“事”,恐怕過于武斷。
不過從成果上看,每次團隊教練結束的時候,卻不一定有一份產出,就多數的引導工作坊而言,無論如何都還是會有一份產出。
從流程方面說
流程方面,引導師有一種開場白,就是會在開始就告訴參與者,引導師是流程的專家,而你們是內容的專家。這也是為何引導師有那么多工具、流程的原因,因為這些流程都很棒,無論是在提高團隊成員的參與,加強團隊成員之間的溝通,激發團隊成員的創意,都有著卓越的功效。
作為團隊教練,其實必須有一定的團隊引導基本功。這一點我個人收益匪淺,比如整體的流程是如何,哪個環節可以運用什么工具,哪個工具該怎么操作。
我記得剛學習引導的時候很狂妄,甚至以為可以改造所有工具為我所用。直至我跟澳大利亞的一位資深引導師朗達學習“整體引導”,她嚴謹的研究精神,讓我領悟到自己的無知。她課堂的有一個環節,就是讓我們引導師們去說,這個工具的來源是什么?操作原理是什么?那些環節為什么這么設計?當時不少還是講得沒那么清楚,只是自以為清楚而已。
后來跟隨ICA的老師學習引導,有人說我老是跑臺灣去,其實真的一次學不會。每個流程,每個細節,原來都是學問,連一個動作怎么做,都會造成很多影響。舉個例子,以很多教練和引導師們耳熟能詳的“焦點討論法”為例,當我去ICA學了一次之后,我才知道這里面有很多細節,比如在“O、事實層面”的問題該怎么問,然后如何連接到“R、反應層面”,再層層深入進去。帶得好的焦點討論法,會形成一個對話的流動,層層深入,產生很深刻的覺察。我曾經看過ICA的老師Frieda帶過,到如今也是贊嘆而已,不敢說自己學會了。
那么,在團隊教練而言,一方面是要學習流程的使用,另一方面,卻又要隨時放棄流程,把方向盤隨時交回給團隊。舉個例子,在某次團隊教練的開始,跟團隊leader制定的合約是討論某個團隊發展的策略,運用某個工具來分析。然而在開始團隊教練的時候,check-in的時候,我和我搭檔的教練聆聽到團隊底層有另一股動力在涌動(即團隊的云動力),我們感覺團隊成員此刻的心思不在這件事情上。于是我們重新跟團隊制定了合約,走了一個完全不一樣的流程。后來團隊leader也說,如果討論原先說要談的策略,大家不會有心思談的。有意思的是,這件事結束之后,他們團隊自己就有能力去討論那個原來要談的策略。
底層邏輯的不同?
以上還是在講看上去的不同,而這些看上去的不同,底層邏輯區別到底是什么?
這兩者都是服務于團隊,我想其干預的實質是團隊內在運作的機制。
不同的是,團隊引導(Facilitation)透過“流程”改善團隊的運作機制。我很喜歡Freida教我的,facilite的原意是什么?“使。。。容易”:一方面使人們對話更容易,一方面是人們的思考更容易。
前者在引導中使用的是參與技術,比如最常用的“me-we-us”,通過這一技術,可以讓每個人都得以參與到整體的討論中,相互聆聽,提高參與度。參與度會是引導師能力的一個衡量指標。
后者可以說是過程技術,比如說力場分析、差距分析、SWOT分析,是協助參與者的思考更加全面、系統和深入。
這也是引導師會堅信“流程”的原因,這其中的一個假設或者相信是,這些“流程”真的可以協助團隊達到目標。
團隊教練不同的地方是,團隊教練也可以采用以上技術,然而團隊教練更加關注團隊的運作機制,以致于直接就把團隊的運作機制就拿上來臺面討論。
舉個簡單的例子,比如討論總是很不順暢,團隊成員不怎么相互聆聽,自說自話,引導師的處理方法有可能是,提醒參與者參與規則,或者停下來討論,“我們怎么樣才能達到今天的目標(產出)”,一直圍繞的就是目標和產出。
團隊教練卻可能就會發現,不相互聆聽、自說自話可能是團隊的常規模式,放下拿到產出那個初衷,在跟團隊確認之后,直接討論這個模式。(團隊教練放下流程,不代表團隊教練操控下一個討論步驟,而是跟團隊共創接下來討論的議題)
深入下去,有可能是團隊成員有不同的價值觀差異,或者是信念差異,通過探詢這些差異,團隊找到如何改善團隊運作機制的方向和關鍵。
再舉一個例子,就是一個團隊里,老板在,大家就不敢說話。如果在引導中,會通過流程,比如最基本的“me-we-us”來鼓勵發言,提高參與,甚至可以跟老板約定,如果你想多聽見大家的聲音,可能要比較靠后發言,也要多鼓勵大家發言。
同樣在團隊教練中也可以做這樣的安排,但如果這已經是阻礙團隊討論的很大阻力,那團隊教練就可以把這個主題拿出來討論。基本上,這不會是團隊現場的模式,而會是團隊通常的模式。經過跟團隊溝通和確定,有可能就改變了合約。
有趣的是,團隊教練在做這些探討的時候,仍然可以使用“流程”來引導,而不是全然不可。不過團隊教練必須預先跟sponsor和團隊leader預告,不是每次團隊教練都有產出,而是像一對一一樣,看長期的“療效”(一個團隊教練一般4~6個月的陪伴時間)。
吊軌之處是,團隊教練的“療效”往往由內而外,所以有時候不過是讓團隊恢復本來應該有的樣子,比如高效合作,溝通順暢或者領導力的提升。所以團隊教練有時候無法用“數據”或者“產出”來說明什么。但引導師至少可以在每次結束,基本都可以交付一個“產出”給客戶。
嘮嘮叨叨說了這么多,我發現我是有多熱愛這兩個學科~
寫的時候有一份喜悅,透過這個比較,自己似乎窺探到更深層次的東西。不過也別得意,這也才是開始而已,也許以上都是誤解。
歡迎各位團隊教練和引導師前來拍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