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小區里有一條黃色的小狗,我也是見過的。曾經我遛小狗笨笨的時候,看見它在某號樓前的草坪邊自己走來走去,挺乖的,也不叫。我還說,還是一樓好啊,遛狗都不用人,小狗自己都能隨便出來。
上一段時間,有人在小區群里反應,這條小狗是流浪狗,而且還生了一窩小狗娃,小區的孩子抱它的小狗崽玩,它也讓孩子們抱來抱去的,不去過分的看護。于是,就有人說,小區里這么多孩子,太危險了,該把它弄走了。
這不,今天,在小區群里又出現了一篇大部頭的反應“信”,應該是引起的反響太大了吧:
“咱小區這條狗我向物業反應過多次,打過110、也打過12345,一直沒引起各相關單位重視,沒有解決。這條狗物業知道是誰家領養進咱小區的,但是這戶人家并不承認是他家的狗只承認是他家里人領回來的。(可能是預防咬到人找上門),戶主也表示相關部門可以帶走。現在是戶主不自覺,物業不上心、無能為力,相關部門對反應的問題表示也沒好辦法。
“我想問一下物業領導你們還整天抓安全宣傳安全,為什么擺再大面上的安全問題你們不上心解決?實際安全問題為什么不去排除?狗就從門衛保安門前來回轉,戶主既然不自覺,物業做為小區管理者守護著小區的安全,完全可以找了收狗的把它弄走。等到發生安全事故了再找誰的責任就晚了,到時候能說沒有你物業的責任? 不是指則誰,也不是發牢騷。確實這條狗就這么散養著不安全,小區里每天都有這么多人尤其是孩子、老人從下面玩。
“今天這是又有小區戶主反應了,我也再次懇請小區物業能夠重視,解決實際安全問題。不是多大的問題,名正言順的說小區里就是不允許有流浪狗,養狗的不自覺,物業為了小區安全就有權利有責任處理。也算是個意見吧,不重視也不要緊。”
關于小狗的事情,可能總會有它該有的結局的,雖然每件事的出現,總會有人特別關心,也會有人比較漠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