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學的路上,自行車后座上的兒子說:“媽媽,你給我準備一個鐵盒子吧。”我問他做什么用。他說:“以后我做一次家務,你就給我一個硬幣,我就放到盒子里。”
我能想象出后座上兒子那副認真的模樣,忍住笑。我故作驚訝地,貌似突然醒悟地說:“不對呀,你做家務要收錢。我每天和爸爸做飯、洗衣服、拖地,做那么多家務,誰給我們錢啊。”
傻小子居然被我蒙住了,他肯定沒料到我這樣回答他,他竟然認同了我:“你說的也是哦”,甚至還給我出主意“媽媽,你和爸爸可以互相給錢啊。”
我繼續跟他開玩笑:“都是自家的錢,給來給去多沒意思啊。”小家伙在后面格格地笑著。
但我又不想放棄一次教育他的時機,于是認真地對他說:“寶貝,我們是一家人,每個人都應該分擔一些家務,否則老是一個人做是不是很累呢?”“嗯,是的。”兒子總是一說就明白,這讓我很欣慰。
但后來我一直在琢磨我的這種觀點是否與現今流行的財商教育相悖,甚至有點忐忑,我是不是錯失了一次為孩子啟蒙財商教育的良機?
問題是,我們到底應不應該讓孩子從做家務中獲得相應的報酬,或者說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很多人會說,西方的父母就是這樣做的。
但我還是不能完全認同。
我認為,孩子做力所能及的家務不僅是對孩子獨立能力的鍛煉,更是培養一種孩子對家人的責任感。
為什么一個人為家庭付出需要用物質來獎勵?就因為孩子小?這不是理由,正因為他小,就應該從小給他灌輸人人為家庭盡責的思想,這是他的義務。當孩子將勞動與物質建立聯系后,他開始變得斤斤計較,算計個人得失,相反卻認為父母為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理所當然的,他會心安理得地享受父母的付出。而由于體會不到勞動的艱辛,他也難以感到受父母的不易。等孩子大了,父母就不要怪孩子的“無情”。
有句話說:“父母越無私,孩子就越自私”。我對此深信不疑,當父母為孩子包辦了一切,孩子的眼中也就只有自己了。
在養育兒子的過程中,我盡量學著去做一個“懶媽媽”、“自私的媽媽”,讓兒子動手做家務。兒子兩三歲時,我會故意交給他一些家務,只要他愿意做的,我也會讓他去嘗試,哪怕是“幫倒忙”。大些后,兒子喜歡問“為什么了”,對我的指令總是喜歡問個為什么,“為什么我要擦桌子?”我回答:“因為你也吃飯了啊。”兒子于是無話可說了。
對于孩子,必要的獎勵是要的,但不一定是物質。獎勵可以有很多種形式,比如當兒子完成某項家務時,我會適時的表揚,特別是有外人在時,我會很自豪地當著他的面告訴別人,這種表揚的激勵作用更大。再比如,可以獎勵給他讀故事,等等。
其實獎勵與懲罰都是一種藝術,恰當的獎懲能有效促進親子關系,幫助孩子更好的成長。錢不是萬能的,尤其是孩子還小時,不要過度渲染錢的重要性,讓孩子過早地用錢來衡量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