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逸書院*26.5 | “御神用寶”之計2017.09.22文稿整理]
(1)烏龜的身價
昨天留下的問題是:管仲有一條“御神用寶”之計,操縱神靈,運用珍寶,來不著痕跡地盤剝民財。究竟該怎么做呢?看你有沒有足夠多的壞心眼能想出來。
管仲是這么說的:“在北郭那個地方,曾經有人挖洞挖出來一只大烏龜,這一只烏龜的價值就抵得上方圓幾百里的土地。”
齊桓公沒聽懂,不理解一只烏龜憑什么值這么多錢。
管仲解釋說:“當時的國君一聽說這件事,立即派出特使,規格很高,陣仗很大,去給那個挖到烏龜的人封大官,賞重金,然后對他說:‘你挖到的不是普通的烏龜,而是東海之神的兒子。賞賜你這么多財物,是要你好好供養它。’就這樣,烏龜馬上變成無價之寶,被當成祖宗一樣好好伺候著。
四年之后,這位國君準備攻打鄰國,他聽說有個大富翁丁氏,家里存的糧食足夠一支軍隊吃五個月,于是就召見丁氏,對他說:‘我現在準備出國打仗,想用一件無價之寶做抵押,借你家的糧食充當軍糧。’丁氏趕緊把糧食交出來,但不敢接受國君的抵押品。國君很厚道地說:‘這些糧食,我不知道什么時候能還給你。我已經老了,我兒子恐怕將來也記不清到底借了你多少,所以你就安心收下我的抵押品吧。’”
這位國君擺明了是要搶富人的財產,根本沒打算有借有還。國君只付出很小的成本,就從富人那里換來很大一筆財富,富人貌似也沒有被虧待,用有數的糧食換來無價之寶,顯然還賺了不少。丁氏到底有沒有吃虧,就取決于那只烏龜還能不能進入市場流通,換回等價的糧食。
當然,這是不可能的。即便全國人民都相信那只烏龜是無價之寶,都相信丁氏賺到了,也真的有人愿意用更多的糧食來交換那只烏龜,但是,烏龜的身份是抵押品,而在抵押的時候,雙方并沒有約定抵押期限。這就意味著,國君可以把歸還糧食這件事一直拖下去,子子孫孫地拖下去,和烏龜比長命,直到把烏龜拖死,而丁氏和他的子子孫孫只能一直把烏龜供養下去,完全沒法出手變現。
管仲的“御神用寶”之計的背后,暗含著現代經濟學對價值的定義:價值并不是由勞動必要時間決定的,而完全取決于人的主觀感受。這也就意味著,政治權力可以在相當程度上決定商品價值。
管仲建議齊桓公說:“您現在就可以有樣學樣,收禮只收大烏龜,對三個品種的烏龜分別定價,當然,定的都是超高價。國家有危難的時候,就拿烏龜去抵押;國家安定的時候,就用烏龜調控市場。”
古玩收藏市場,其實也是這個道理,說好聽點就叫“藝術無價”,說實在就是有錢有權有勢的階層,為鞏固自己的財富和權力,相互勾結,或者相互利用,或者相互制衡的一種手段。決定一件收藏品的價值,已經不是單單其本身的藝術價值或考古價值,還包含了人為的目的性價值,這就叫“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