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過后,疫情首先在吉林省爆發,其中長春市和吉林市是這次疫情的重災區。
3月24日,李舜民夫妻倆開始出現發熱癥狀,他們用抗原檢測試劑盒自測,結果為陽性。
夫妻倆一分鐘也不敢耽誤,立刻按照程序向社區報告。不到5分鐘,家門就被緊急趕來的大白緊緊封鎖,向各自的單位報備后,接下來就是等待被轉運到方艙醫院。
“接下來該怎么辦?我倒是不怕死,就怕咱倆都不上班,下個月好幾千的房貸怎么還?”
“媳婦兒,不用擔心,我買了保險,隔離一天能賠200,人在家中坐,錢從天上來”,李舜民說著話漏出一口潔白的牙齒,似乎忘記了自己的檢測結果是陽性。
李舜民找出手機里的電子保單,一字一句地念給妻子聽:“新冠確診給2萬、新冠身故給35萬、新冠隔離津貼200元/天,新冠住院津貼100元/天,新冠ICU津貼500元/天”。
在家等待期間,他們自行服用了志愿者送來的藥。3月29日疾控中心做了單管核酸檢測,仍然是陽性。因為接下來的日子里長春市疫情爆發,轉運的流程中一直也沒有排到他們。結果過了一個星期左右再進行自測,竟然發現轉陰了。
后來大白上門又做了核酸檢測,仍然是陰性,后續他們也就沒有被轉運。
隔離結束后,李舜民打電話向保險公司進行報案理賠。
保險公司讓李舜民準備理賠資料時,其中需要有醫療機構蓋章的紙質核酸檢測報告,但顯然夫妻倆沒有。如果這個都沒有,那么他們的理賠申請就無法受理,這就相當于變相地拒絕了。
當李舜民表示要用社區證明以及核酸檢測電子報告來代替,保險公司人員也明確表示拒絕。他們的理由是:“社區不是醫療機構,不能開具醫學證明。另外陽性也不代表確診,有可能是無癥狀感染者,如果李舜民不能補交符合規定的資料沒法就‘確診’這項申請賠付。”
“隔離險”是怎么產生的?
新冠疫情在全國多地爆發。保險公司看到了商機,陸續推出了不同版本的“疫情保險產品”。“隔離1天能領200元”、“隔離期讓保險公司給你發工資”……所謂“隔離險”,實質內容是“隔離津貼”,是指被保險人由于新冠疫情被隔離,保險公司按天給付的特定傳染病隔離津貼。
媒體統計數據顯示,目前已有幾十家保險公司開發了近60款“隔離險”。從去年第四季度以來,“隔離險”銷量上升明顯。多數隔離險產品保障期限在1個月到1年不等,保費通常在百元以內,隔離津貼從每天幾百元到上千元不等。
日前,疫情隔離險的理賠出現了不少問題,甚至引發頗多爭議。
正是因為隔離線保費低、投保方便,更多人是被廣告頁面上“被隔離每日可獲賠200元、1000元”的字樣打動,隔離險的均價都在百元以內,想著一杯奶茶錢就能獲得幾千甚至上萬的保障而投保,卻并不會點開保險合同查看詳細條款,或對條款的內容說明并沒有真正了解清楚。從而導致出險理賠難的情況。
隔離了就一定能賠嗎?
仔細研讀多款隔離險條款可以發現,隔離津貼對于“隔離”的要求相當苛刻。
例如:
1、因為和確診或密接者在同一小區里進行居家隔離,這在大多數產品中是不符合賠付條件的。隔離津貼必須滿足兩個條件的其中之一,即確診者密接或者是在中高風險地區被隔離,而次密接或與密接同一小區被隔離這種目前更普遍的情況是不符合理賠要求的。
2、條款規定保單生效2天等待期后,被保險人于保險期間與新冠患者密切接觸,或因處于中高風險地區,而被當地政府或防疫部門通知要求實行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的,保險公司按照被保險人的實際隔離天數給付特定傳染病隔離津貼。
南周的記者梳理了黑貓投訴平臺上106條有完整投訴理由的投訴,得出下面的這張圖:
客觀來說,出現隔離險理賠困難的原因主要包括三個層面:
第一,問題的根源在保險公司的產品設計。
在保險產品的設計中,對于“風險”、“損失”的考量是非常重要的專業要素。隔離本身所造成的損失是否是“可保利益”是設計保險產品的一個根本問題。即使是可保的利益,是否有意義設計產品?設計產品是否有合理的賠付比,以支持一個商業模式?保險公司不可能出賠錢的保險產品(至少是不要賠太多錢),那么理賠條件不可能過于寬松或者不夠清晰,那么如何用理賠條件來保證保險產品的利益平衡就是個問題。有理賠條件的限制是正常的,但在產品設計時如何清晰明確,特別是在表述中不讓客戶產生歧義,不至誤導。
第二,問題出在中間代理人環節的更多。
保險代理人為了“招攬客戶”,僅僅以“價格低”、“什么都保”、“隔離就能賠”作為宣傳語,明顯是失職與誤導。
不專業的保險代理人最容易以“獲得客戶”為目的轉發隔離險的廣告,并且忽略重要條款內容,甚至自己也沒看懂產品。
第三,用戶自己的問題。
無論是哪種保險,保險本身仍然是具有相當的專業性的產品。“明顯送錢的保險”、“理賠條件太好的保險”、“看上去太香的保險”、“太便宜的保險”,用戶就一定要提起一點疑問,了解清楚再買。現在很多產品是通過互聯網銷售的。用戶在接觸到這類產品時,一定要看條款,而不止是看“宣傳”或“產品說明”。最好請身邊的專業的保險顧問參謀一下再買,這樣才對產品有相對更正確、更準確的認知。
造成理賠困難的一個原因是投保者盲目投保,在廣告噱頭的吸引下未分辨合同要點就直接投保;保險公司也為了控制理賠風險,將免責條款細化,增加理賠限制條件。
寫在最后的小建議:
大家投保之前,不要想當然,一定要看好保險保什么、不保什么,心中有數,才不會在將來理賠時喊自己“掉坑”了,被騙了。
1、我們在購買保險產品尤其在線上購買時,要仔細查看保險產品的相關介紹和說明,不只要關注承保什么,更要關注免責條款等內容。這里面的“坑”非常多。
2、如果遇到不太了解或專業性較強的內容,應及時和保險客服人員聯系,了解清楚之后再進行購買,減少后續理賠爭議。
3、在選購時應仔細閱讀保險條款,明確保障責任和范圍,認真判斷是否符合個人實際需求,謹慎投保,申請理賠前先向所承保地保險公司咨詢,了解理賠時的材料清單和相關要求。
另外還要說一句,險企們還是要謹慎創新。再來一次像是“隔離險”這種不是“臨時停售”就是“瘋狂拒賠”,保險公司的形象就更難改善了 。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