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務根據急迫性與重要性分為四類。急迫性是指必須立即處理,重要性與目標有關,凡有價值,有利于實現個人目標的就是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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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類事務即急迫又重要,人生在世,無法避免。危機處理專家或有截稿壓力的文字工作者,更是經常與之為伍。如果只專注于這類活動,終有被問題淹沒的一天。
也有人把大部分時間浪費在急迫但不重要(第三類)的事務上,誤以為愈急迫就愈重要。其實,急迫之事往往對別人而非對自己很重要。
懂得舍棄第三、第四這兩類無關緊要之事,對第一類要務也盡量節制,以投注更多時間于重要但眼前尚不急迫之事(第二類),才是個人管理之論。
第二類事務包括建立人際關系,撰寫使命宣言,規劃長期目標,防患于未然等等。人人都知道這些事很重要,卻因尚未迫在眉睫,反而避重就輕。
千萬不要讓瑣事牽著鼻子走,高效能的人士不會去做那些不重要的事情,至于第三類不重要但緊迫的事情可以授權它人去完成。德魯克在《卓有成效的管理者》也提到了要事優先的原則,他認為很多優秀管理者卓有成效的秘訣在于,有勇氣決定優先事項,并且集中精力一次只做好一件事情。馮侖先生有一篇博客《與死亡為友》,提到喬布斯、包括他自己都有這樣一個習慣,假設自己明天就會死亡,想想今天最需要做的事情是什么。
我們在工作上的事物也有輕重緩急之分,學習了這章后更有益于我掌控好時間,計劃好工作順序,便于我以后更高效能的輸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