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了,回家路上,聽了樊登老師讀給我們的一本書——《你能寫出好故事》,是的,這是我聽的第三遍了,有兩次都在地鐵上和大巴上聽完的。我大四實習住我哥家,一來一回去公司大約2個半小時,所以路上聽書是比較劃算的碎片化學習。
聽得次數不少了,為什么聽了三遍了,說到底我心底藏著個小愿望,就是自己這兩輩子(笑來老師說七年就是一輩子,我也同意)能寫出自己的一本故事書來。里面也推薦了三本書《道德前提》、《你的劇本遜斃了》、《劇本寫作基礎》。
聽完了一本書,里面的知識是不是融入到我身體里,我得去踐行。第一步,我自己覺得最起碼用自己的話來說你聽到了什么,進行一次口頭講述比光聽,更能把知識留給自己。下面幾段將是我聽來的知識,還沒有踐行。
憑借記憶而寫
一個好的故事,有一個基本的判斷標準,那就是“變化”。主人公從故事開始到結束,價值觀到最后有沒有變化,有變化,才算是個好故事。
寫故事是有「套路」的,研究透好萊塢模式可以寫出一個好故事。什么是好萊塢模式呢?這時我......,我試試回想,對于自己實在回答不了的問題,試著回答唄。這個模式就是一開始讓主人公不那么完美,最好 讓他完美。
寫故事不要失去你的焦點,每一字都是有用的,不浪費一個字。
確實聽來的知識,都是別人的完全沒有自己的觀點,聽來的當時不回憶,現在寫起都是自己借助點殘留下的印象胡言亂語了。上面三段真的寫的是啥,不對頭。一點邏輯都沒有,多問個為什么就站不住腳了。比如:為什么價值觀變化了可以列入好故事了?再講本來是給「故事」兩字下定義的,沒想到糊涂蛋,給好故事下定義了。好萊塢模式是什么也說不清楚還敢拿出來用?什么是故事焦點?完全都不是自己的文字,憑借記憶而寫。
回歸書
既然講故事,那得明白最根本的一個定義,什么是故事?可以用羅胖(羅振宇)解讀伊隆·馬斯克說的「第一原理」,就是事物的本質。作者給出她的了定義:故事應該講述發生的事情如何影響某個人,而這個人正力圖實現一個困難的目標,最終他或她如何變化。
用詞需要很謹慎呀,自己沒有把握的事可不能隨便用詞說出來。寫這篇都花了一個半鐘了,有意思,這就是折磨。
你看我想用羅胖解讀的「第一原理」吧,自己因為還沒踐行,自己都還不太肯定,解釋得太low了,沒趣味性了。還有作者給出了她的定義,作者是男還是女我還不知道,然后這定義真的對嗎,我也是聽來的。太多疑問了。
給自己看的先發布出去,還得回來改的。
草民青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