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世間愛有種種,其中一種便是:遇見你之前,我以為我受得了寂寞。直到遇見了你,我才發現:從今往后,余生都要給了你。
有天,突然收到老同學發來的微信,我打開消息,只有短短的五個字:
我要結婚了。
的確很難以置信,那個從高中開始就一直恐婚的女同學,那個立志一輩子單身主義的女生,那個揚言要將一輩子奉獻給人民幣的姑娘,居然是我們一群人中最早結婚的那一個。
“怎么就突然想結婚了呢?”
她的回答是,“沒有為什么,自從遇到他,我想不到我這輩子除了嫁給他還有什么其它更好的活法。”
如果你想要與某人共度余生,那你就會希望余生盡早開始。
這讓我想起三毛和荷西有一段很經典的話。
荷西跟三毛說:Echo,你等我六年,我有四年大學要念,還有兩年兵役要服,六年一過,我就娶你。我的愿望是擁有一棟小小的公寓。我外出賺錢,Echo在家煮飯給我吃,這是我人生最快樂的事。
三毛:我們都還年輕,你也才高三,怎么就想結婚了呢?
荷西:我是碰到你之后才想結婚的。
遇見你之前,我沒想過結婚。遇見你之后,結婚我沒想過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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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想結婚,就是愛上一個人的樣子。
有人說:最高級的秀恩愛是直接結婚,如宋慧喬,宋仲基。
林心如和霍建華結婚后,沒少過各種新聞。觀眾都很難接受禁欲系男神竟然結婚了,即便對方也是女神。
有一次魯豫采訪了霍,他說他之前其實想過這輩子不結婚的,他對結婚并無執念,“如果沒有比較好的那種,我也不知道該怎么說,就是一個人也可以”。別人懼怕孤獨,他其實對孤獨很享受。
而這樣的話,林心如也說過。
但心動了的時候,就會忘了當初的決心。又或者說,就是那種兩個人在一起的心動的幸福感,讓人突然間就覺得一個人的自在是多么的不值一提了。
一想到我的余生不能有你就心痛到不能自已,想和你睡一個被窩,喝同一碗粥,想和你坐同一把椅子,聽同一首歌,就是想把我生命里最好最壞的,最大最細微的一切,和你分享。
想睜眼就能看到你油膩膩的面龐,嘲笑你胖了的樣子,一次次喂胖你,再一次次地嘲笑你,給你搓你夠不著的背,幫你做一頓又一頓的晚餐,這大概就是婚姻生活里最本真的模樣吧。
遇上你的那一刻,我已經在腦內和你過完了余生。是對這種幸福的渴望戰勝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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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你不想結婚,也只是還沒遇到那個讓你想奮不顧身的人。
老同學要嫁的人,早前常有傳言是個花花公子。他有一批又一批的前任,風評并不好。
常常有人拉著她的手偷偷告訴她,要長點心。
可是,她沒有動搖。也是,感情這種事,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他有多好,他有多壞,哪有人比她更有數。
就像一場豪賭,因為那種喜歡,所以她用自己的愛賭另一個人的愛。并且,抱著必勝的決心,不留后路。
所幸,那個男生真的用行動告訴她,愛你愿意把一生都給你,包括我的愛,我的寬容,我的忠貞。
酒很好喝,煙很好抽,夜店氣氛也很熱,但總有一天,你會和一個人窩在家里看電視,會系上圍裙為他做美味的飯菜,會對他撒嬌讓他去洗碗。
自此長裙當壚笑,為君洗手做羹湯。
而我也忘了,我曾經是多么想一輩子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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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是說在最好的時光遇見那個對的人,可是,直到遇見你,我才迎來了最好的時光。
細水長流地被他寵壞,熱熱鬧鬧地過日子,再慢慢悠悠地一起變老。
現在的很多人,其實都會恐慌年齡,怕隨著時間的流逝等不來適合的那個人,就像每個辦公室里,總有幾個獨身的妹子天天叫喊說自己找不到可以喜歡的人了。如果沒有遇見那個對的人時,那就再等等吧,茫茫人海,總有一個人被你等到的。
因為,無論你我,都曾以為自己會孤獨終老,然而,事實證明,愛著的人總比單身的多。
所以,傻瓜,想一直一個人才是比遇見愛情更難的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