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克納:記舍伍德·安德森

記舍伍德·安德森

福克納著

李文俊譯


那是在新奧爾良,有好幾個月,我們總是邊走邊聊,不然就是安德森聊,我聽。有一天,我發現他坐在杰克遜廣場的一張長凳上,獨自發笑。我的印象是他這樣已經有好一陣了,一個人坐在長凳上暗自發笑。這不是我們經常碰頭的地方。我們根本沒有這樣的地方。他住在廣場北邊,我們事先并沒有特別約好,我中午吃過一些東西之后,知道他準也吃完午飯了,我就朝廣場的方向走去,如果沒有見到他已經在散步或是坐在廣場某處,我就干脆在能看見他家門口的街沿石上坐下來,一直等到他穿著那身鮮艷的、一半像賽馬騎手一半像窮藝術家穿的衣服,從家里走出來。

這一次他已經坐在長凳上暗自笑開了。他立刻告訴我昨天晚上他做了一個夢,夢見自己牽了一匹馬在鄉間路上走了許多里路,他想用這匹馬換來一個夜晚的睡眠——并不是只換能睡一個夜晚的一張床,而是睡眠本身;現在有我在聽,他就從這里編開了,添枝又加葉,把它編成一件藝術品。我在聽可是連一個字都不相信,因為我知道那是他憑空想出來的,大部分或至少有一些是我在那兒看著他聽著他的時候現編的。他不知道為什么自己非得要說,為什么非得把夢和睡眠扯上關系不可,但是我知道。這是因為他已經把他的整個一生都寫成了一件軼事或者一個寓言:那匹馬(起先是匹賽馬,可是現在又變成了一匹干活的馬,有犁,有車,有鞍,身強力壯,卻缺少有文字記錄的家譜)代表著那片廣袤、富饒、強有力而又柔順的密西西比河谷,代表著他自己的美國,而穿著扎眼的藍色賽馬襯衫、打著有朱紅斑點的溫莎領巾的他,正在以幽默、耐心和謙恭的姿態,以此來換得他自己實現那個寫出純粹、完美、堅實、源源不絕的作品與成就的夢想,而他的《俄亥俄州的瓦恩斯堡鎮》和《雞蛋的勝利》正是這樣的征兆和象征。……事實上,正不正確,他信還是不信,這都關系不大。他肯定會加以否認,其出發點恰好是他性格中的大悲劇。他希望別人取笑他,嘲弄他。他希望在地位、成就、機智以及別的任何方面都無法與他比肩的人能使他顯得愚蠢可笑。

這就是為什么他所寫的每一篇東西他都如此孜孜矻矻、不厭其煩和不知疲倦地下功夫的原因。這好像是他在對自己說:“這至少是、將是、必定是無懈可擊的。”仿佛他寫作甚至都不是出于那種耗費精力、永不休止、難以饜足的對榮譽的渴望(為了這樣的榮譽,任何一個正常的藝術家都不惜消滅自己年邁的母親),而是為了對他來說是更加重要更加迫切的東西:甚至還不是為了不值一提的真理,而是為了完美,為了無與倫比的完美。他沒有麥爾維爾的力度與沖勁,麥爾維爾是他的祖父;也沒有馬克·吐溫對生活的旺盛的幽默感,馬克·吐溫是他的父親;他也沒有他的兄長德萊塞對種種細微差別的粗暴的蔑視。他的特點是追求精確,在有限的詞匯范圍之內力圖選用最恰當的詞句,他內心對簡樸有一種近乎盲目的崇拜,他要把詞與句都像擠牛奶一樣擠得干干凈凈,總是力圖要穿透到思想的最深的核心里去。他在這上面費了那么大的力氣,到最后他的作品里剩下的只有風格了——風格成了一種目的而不是手段。接下去他很快又相信,只要他竭力使這種風格純粹、不走樣、不變化與不受污染,它所包含的內涵就必定是第一流的——無法不是第一流的,他自己因而也必定是第一流的。

在他一生中的這個時期,他無論如何得相信這一點。他的母親曾是一個契約女奴,他的父親是一個臨時工;這樣的背景使他明白,他所得到的安全與物質上成功的總和是、也必然是,生活的答案與目的。可是他在中年以后放棄了這一切,舍棄與拋棄了這一切,他當時的年齡比作出獻身藝術與寫作的決定時的大多數人的年齡,都要大得多。可是當他作出這樣的決定時,他發現自己不過是一個只有一兩部作品的人。他必須相信:只要他努力使自己的風格純而又純,那么這種風格的內涵也必定是純而又純、最為優秀的。這就是他必須要捍衛自己風格的原因。這就是他因為海明威寫了《春潮》而感到不快與憤怒的原因,也是他對我稍感不滿的原因,之所以程度稍輕是因為我的錯誤不是寫了一整本書而是僅僅出版了一本自己印刷、自己發行的小書,在我們這個新奧爾良的小圈子之外不會有多少人能看到或聽說過這本書,這是一本斯普拉特林的漫畫集,書名我們叫作《舍伍德·安德森與其他著名的克里奧爾人》,我給這本書寫了一篇序言,用的是安德森的初級讀本式的風格。我們倆——我指的是海明威與我——誰也不可能損害、嘲弄他的作品本身。可是我們使得他的風格顯得可笑;那是在他寫完《邪惡的笑聲》之后,他已經到了應該擱筆的階段,他卻在不惜一切代價地保衛自己的那種風格,因為時至今日,他內心也必定已經知道,除了這件東西之外,他別的什么也沒有了。

這是一種純而又純的精確,或者說是一種精而又精的純粹,隨你怎么說都行。在對待人民的態度上,他是一個濫情主義者,在如何看待他們的問題上往往不正確。他相信人民,但是好像僅僅在理論上如此。他對他們已經作了最壞的打算,雖則每一次他還要重新準備感到失望,準備受到傷害……在他的作品里,他有時是一個濫情主義者(莎士比亞有時候也是如此),可他從來不是一個摻假的人。他從來不語焉不詳,從來不庸俗化,從來不走捷徑;從來都是懷著一種謙卑,甚至是一種宗教般虔誠的態度來對待寫作,以一種幾乎讓人憐憫的至誠、忍耐、甘愿臣服和自我犧牲的態度來對待寫作。他仇視下筆千言;如果人家寫得很快,他認為里面準保摻假。他有一次告訴我:“你有太多的才能。你可以輕而易舉地寫出東西來,而且用各種不同的方式。如果你不小心,你會什么也寫不成的。”在那些下午,我們總是一起在舊城區散步,我聽,他講,對我或是對別人——我們在街上、碼頭上任何地方遇到的任何人,或是晚上坐在什么地方共對一瓶酒,他在我的小小配合之下幻想出牽著馬的睡不著的人那一類稀奇古怪的角色。其中的一個據他說是安德魯·杰克遜的后裔,查爾梅特戰役之后就留在了路易斯安那州的沼澤地帶,再也不是半馬半鱷魚,現在成了半人半羊后來又成了一半是鯊魚,它——我的意思是整個故事——到頭來變得那么古怪又是(至少我們是這樣想的)那么有趣,我們決定把它寫下來,用相互通信的方式,就仿佛是一支動物考察隊的兩個暫時分開的隊員。我把他寫的第一封信的回信交給他。他讀了之后說:“你自己滿意嗎?”我說:“怎么啦?”“你對這封回信滿意不滿意?”“為什么不滿意?”我說。“這封信里沒說的我可以放在下一封信里說。”這時候我明白他心里相當不高興了:他變得態度生硬、嚴峻,幾乎都要發火了。他說:“要么把它扔掉,咱們不進行下去了,要么把它拿回去重寫。”我接過了信。我足足寫了三天才重新交給他。他再次讀了,讀得很慢,像他素常的那樣,這以后他說:“現在你滿意了嗎?”“不滿意,先生,”我說。“不過我也不知道怎么才能寫得更好了。”“那咱們就讓它通過吧,”他說,把信放進他的兜里,他的聲音重新變得溫暖、圓潤、洪亮而帶有笑意,準備再一次相信別人,再一次受到傷害。

我從他那里學到的比從這件事里學到的要多……我學到的是:作為一個作家,你首先必須做你自己,做你生下來就是那樣的人;也就是說,做一個美國人和一個作家,你無須必得去口是心非地歌頌任何一種傳統的美國形象,像安德森自己與德萊塞所獨有的讓人心疼的印第安納、俄亥俄或衣阿華州的老玉米或是桑德堡的畜欄以及馬克·吐溫的青蛙。你只需記住你原來是怎么樣的一個人。“你必須要有一個地方作為起點:然后你就可以開始學著寫,”他告訴我。“是什么地方關系不大,只要你能記住它也不為這個地方感到羞愧就行了。因為,有一個地方作為起點是極端重要的。你是一個鄉下小伙子;你所知道的一切也就是你開始自己事業的密西西比州的那一小塊地方。它也是美國;把它抽出來,雖然它那么小,那么不為人知,你可以牽一發而動全身,就像拿掉一塊磚整面墻會坍塌一樣。”……

要相信純的價值,要更多地相信。不僅相信價值,而且要相信忠誠與完整的必要性;為藝術選中并甘愿忠于藝術的人是幸運的,因為藝術的報酬是不會落到郵差頭上去的。安德森把這些道理推向極端。在往后的年月里,當他也許終于承認剩下的只有風格時,他寫作時是那么努力,那么費勁,那么不惜犧牲自己,他有時候竟顯得比原來的自我更高一些,更大一些。他熱情、慷慨、善良、開朗,喜歡開懷大笑,不乖戾也不妒嫉,只有追求完美時才是例外,這種對完美的追求,他相信任何一個對自己的行當有興趣的人都是必須具備的;他隨時愿意慷慨地幫助別人,只要他相信這個人是懷著他自己的那種謙卑與崇敬心情來從事這門行當的。

在新奧爾良的那些日子里,我逐漸明白世界上真的有人是愿意整個上午都關在屋子里的——關在屋子里努力工作。到了下午安德森會出現,于是我們就在市里走來走去,邊走邊聊。到了晚上我們又會再次見面,這回是共對一個酒瓶了,現在才是他傾心而談的時刻;在任何一個陰涼的庭院里,只要那兒杯瓶碰撞發出丁當聲,棕櫚樹在微風中沙沙作響,那里就是這樣一個小世界……

有一天我在街上遇到了安德森太太。她問起這一晌怎么沒見到我。我說我正在寫一部小說呢。她問我要不要給舍伍德看看。我回答了,反正意思是如果他想看我也沒有意見。她讓我寫完了把稿子交給她,我照著做了,那是在大約兩個月之后。過了幾天,她捎話叫我去。她說:“舍伍德說他想跟你做一筆交易。他說如果他可以不看的話,他愿意跟里弗賴特(霍雷司·里弗賴特:當時他自己的出版者)說一聲,讓他接受出版。”

“成,”我說,事情的全部經過就是這樣。里弗賴特出版了這本書,這以后的幾年里我只見過安德森一次,因為那個不愉快的漫畫事件有好幾年他都不愿見我,直到有一天下午在紐約的一次雞尾酒會上,那是他比他寫過的任何作品都要顯得高顯得大的時刻。這時候我記起了《俄亥俄州的瓦恩斯堡鎮》、《雞蛋的勝利》還有《馬與人》里的某些篇章,我知道我在看著、注視著的是一個巨人,他所在的世界上居住著的大部分——絕大部分——人都是侏儒,雖然他只做出過兩次或是三次與巨人身份相稱的舉動。

(原載《大西洋》1953年6月號,選自《福克納隨筆》,李文俊譯,上海譯文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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