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去做什么,只是在那里
1、同理意味著,以尊重的態度來了解他人的體驗,真正的同理需要全身心地傾聽。
2、以下行為會妨礙我們以同理心與他人連結。
——給建議:“我認為你應該……”“為什么你沒有這樣……”
——比慘:“這算不了什么。你聽聽我曾經經歷過的。”
——說教:“如果你這樣做……這就會轉變成一個非常積極的體驗。”
——安慰:“這不是你的錯,你盡力了。”
——講故事:“這讓我想到曾經……”
——擺脫感受:“高興一點兒,不要這么難過。”
——同情:“哦,你真是可憐……”
——詢問:“這種情況是什么時候開始的?”
——解釋:“我本來想打電話給你,可是……”
——糾正:“事情不是這樣的。”
3、同理的核心是“臨在”——全然地與他人以及他們當下的體驗同在。
二、傾聽他人的感受和需要
如果我們習慣為他人的感受承擔責任并因此而自責,那么關注他人的感受與需要則會變得非常困難。在表達自己之前,我們可以先來猜測對方的感受和需要,再與他核實。
三、復述
用提問的形式來復述我們的理解,便于對方做出必要的更正,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提問:
1.對方所觀察到的事實:“上周我有幾個晚上不在家,你說的是這件事嗎?”
2.對方的感受以及引發感受的需要:“你很傷心,因為你希望自己的努力得到肯定,是嗎?”
3.對方提出的請求:“你是不是希望我告訴你,為什么我會說這些話?”
四、持續同理他人
當我們持續關注他人的內心世界時,便讓他人有了機會充分探索和表達自己。
如何知道我們已經充分同理了他人呢?
首先,雙方都會感到輕松。
其次,對方會安靜下來停止說話。
最后,如果我們無法確定對方是否充分地表達了自己,不妨問一句:“還有什么是你想要說的嗎?”
五、當我們痛苦得無法同理
我們自己也需要獲得同理才能更好地同理他人。當意識到自己處于辯解防衛的狀態或痛苦得無法同理他人時,我們可以選擇(1)停頓,深呼吸,同理自己;(2)“非暴力吶喊”;(3)離開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