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奇對于愛好寫作的人來說,究竟是在多大程度上依賴“靈感”。
你是不是也像我一樣,經常說,今天寫不出,那就算了,不寫了,等有靈感的時候再寫吧?或者,如果不是因為需要打卡或者交作業,就會讓自己心安理得地休息幾天呢?
今天晚飯后,從七點到八點,我在電腦前枯坐一個小時,還是不知道寫點啥。也可以說,腦子里思緒很多,但一直沒能確定把哪一個單獨拎出來好好寫一寫。
這期間,我曾經站起來兩次找東西吃。是不是下意識地認為只要嘴巴動起來,腦子也會跟著動起來呢?先不說是不是有這種作用,反正我知道,用午休時間跑步消耗掉的熱量已經瞬間被抵消了。突然想到,這個冬天體重反彈好幾公斤,肯定跟這個該死的壞習慣有關吧。
這期間,我還曾經打開手機刷了會朋友圈,看了兩篇大號剛剛推送的文章。一邊讀一遍想,人家寫得也太好了,怎么就能夠寫這么好呢?每當看到精彩處都想拍案叫絕,甚至想背下來。不過,最后看完卻發現,好像也沒有留下多少印象。
這期間,我還曾經躺在床上翻了兩頁書。我的想法是既然現在寫不出來,索性不要強迫自己,看會書也是好的,也許一個小時以后靈感才會出現也說不定。可是,剛剛過去的春節假期,我也是用同樣的理由休筆好幾天,書倒是看了兩本,但是文章只寫了一篇,還和那兩本書沒什么關系,估計再過幾天,也許更加想不起來究竟學到了什么。
后來,我終于一咬牙,一個骨碌又爬起來了。因為我知道,如果一直這么躺下去,等困意上來就更沒戲了。
不再多想,先把兩只手放在鍵盤上再說。
而且我想好了,以后只要沒有特殊情況,每天晚上這個時候都要做這個動作。
實際上,無論是寫了三十多年的村上春樹,還是那個寫得時間更長的美國作家斯蒂芬·金(他從七八歲就開始投稿),都有在固定的時間段寫作的習慣。不過,因為是職業作家,他們選擇的是上午。
這兩個人還出奇的默契,每天都是要寫夠十頁才行。區別只在于,或許是英文單詞比較長的緣故,斯蒂芬·金的十頁是兩千字,村上春樹的十頁是四千字。斯蒂芬·金說,即便是在圣誕節或者生日這樣的特殊日子,他也會去寫,因為,如果不是每天寫,他“腦子里的人物就會開始走樣”。
當然,他倆的共同之處還有很多。譬如,他倆都是創作生命很長的高產作家,作品的銷量都很好。斯蒂芬·金的很多作品被拍成了電影,其中,為廣大中國觀眾所熟悉的《肖申克的救贖》,就是其代表作。而村上的作品也被翻譯成幾十種語言,他還是諾貝爾文學獎多年的熱門人選。
同時,他們又都不被本國主流文學界認可。村上只是憑借其處女作《且聽風吟》拿過一個新人獎,而斯蒂芬·金則被認為是“流行作家”,所以他對粉絲們從不問他“語言的問題”而耿耿于懷。
或許正因如此,他倆還有一個共同之處是,他們都將自己幾十年的寫作生涯進行了系統總結,并結集出版,將自己在寫作方面的經驗、做法,也可以說是秘訣,公之于眾。
另外,他倆都對寫作的環境要求很簡單。斯蒂芬·金說只要有一個“可以關上的門”就行,而村上只要求“書桌上的東西收拾得干干凈凈”。想必,薯片、瓜子等零食以及手機之類的東西是不會出現在書桌周圍的。
關于靈感的問題,斯蒂芬·金在《寫作是什么》一書中說:
你堅持的時間越長,寫作對你而言就會越容易,不要等待繆斯從天而降,他是個固執的家伙,不容易受到創作悸動的蠱惑。你的工作就是要保證讓繆斯知道,每天九點到中午,或者7點到3點,你都在,他如果真的看到你這么做,我向你保證,他遲早會現身,叼著雪茄,施展魔法。
這里的“繆斯”指的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靈感之神。
發現了嗎,我們很多人都搞錯順序了。
我們總是希望靈感來了再開始寫。可是,如果沒有做好準備,即便靈感出現了,我們也未必能夠認出它,因為它有可能經過了喬裝打扮;我們也未必能夠來得及抓住它,因為它總是轉瞬即逝。
我們需要做的是不去依賴它。
實際上,沒有哪一個大作家是全憑靈感寫作的,也沒有哪部優秀巨著是靠一個靈感完成的。不然,村上也不會說寫作是“徹底的個人體力勞動”。說實在的,我以前一直誤以為寫作是腦力勞動。
所以,無論靈感來不來,我們只管做自己該做的就好。
每天找一個相對固定的時間,然后心甘情愿的把門關上,把吵吵鬧鬧的世界拋在門外,打開電腦,把手放在鍵盤上,開始敲。
我敢打賭,這個世界上,愿意長年累月堅持這么做的人并不多。
所以,敲著敲著,那噼噼啪啪的聲音就被掌管靈感的繆斯之神聽到了。說不定她會忍不住好奇之心,飛來張望到底是誰在召喚她了,而且,說不定,她還會成為你的好朋友,經常在你在的時間來拜訪你。
怎么樣,想不想試試這個方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