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布斯說:“顧客并不知道他們自己想要什么。”
的確,蘋果產品的出現給我們帶來這么多的驚喜,可能就是因為我們并不知道原來科技能如此便利我們的生活。這也是喬布斯被譽為21世紀的開拓者的原因吧。
但是,人們只看到了蘋果的巨大成功,卻沒能看到伴隨著成功的失敗。
喬布斯之誤一:Mac電腦錯失市場
1984年,Mac電腦問世。可以使用鼠標操作以及具有領先的圖形界面操作系統的優勢,使得Mac一經推出即受到市場熱捧。
然而,好景不長。1985年微軟也推出了圖形界面的操作系統—Windows。盡管Windows技術上不如Mac先進,但是微軟公司更加注重市場,與英特爾以及各家PC廠商達成聯盟。
很快,Mac因為高價格和兼容性問題大敗,喬布斯也因為這一失敗被迫于1985年離開蘋果公司。
而微軟的Windows操作系統直到今天仍然擁有大約90%的全球份額。蘋果公司的損失至少是數千億美元。
喬布斯之誤二:拒絕推出小尺寸iPad
2010年,蘋果公司推出iPad平板電腦,獲得巨大的贊譽和市場成功。
但是,iPad因為缺少鍵盤、外接口、辦公軟件等而無法取代筆記本,同時由于10英寸的屏幕因此機身較重。旅行中既要帶筆記本又要帶iPad,讓人不堪重負。
于是,很多消費者希望蘋果公司能推出小尺寸iPad,但被喬布斯拒絕了。
此時,三星、谷歌、亞馬遜等紛紛推出小尺寸平板電腦,迅速占領市場。iPad的市場份額已從2010年第二季度的超過90%一直降至2013年第二季度的28%。
喬布斯之誤三:大屏iPhone遲到的代價
從2007年到2013年,蘋果共推出7代iPhone智能手機,成為全球銷量最大的智能手機,2012年,蘋果市值首次突破6000億美元,位居全球第一。
然而,時代在進步,顧客的需求也在變化。當時,競爭者開始提供更大屏幕的智能手機,蘋果卻一直不改變屏幕大小。
到2013年,三星已經占據全世界智能手機市場份額的1/3左右,而蘋果只有大約14%左右。相應地,蘋果市值在2013年跌破4000億美元,蒸發了2000多億美元。
“顧客或許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但他們一定知道如何選擇。”這是作者回應喬布斯的話。
全球管理學鼻祖彼得·德魯克先生說過:“營銷和創新是任何企業都有且僅有的兩個基本職能。”
企業想要成功,營銷和創新都要做好。但是,如果非要說哪個更重要的話,對于企業來說,營銷顯然比創新更加重要。
因為如果只有創新沒有營銷,這些創新技術可能根本找不到顧客,企業也就無從發展。
例如,蘋果公司的誕生來源于斯蒂芬·沃茲尼亞克這位天才技術工程師和史蒂夫·喬布斯這位天才營銷師的結合。
雖然喬布斯根本不懂技術,但如果不是喬布斯將沃茲尼亞克的技術轉化成蓬勃發展的生意,就沒有今天的蘋果公司。
反過來,即使沒有技術創新,只要企業擁有優秀的營銷能力,品牌能夠不斷創造顧客和保留顧客,仍然可以百年長青。
例如,可口可樂,還是100多年前的那個飲料,并沒有什么創新,但依然全球暢銷。
因此,作者認為,營銷是企業最核心的競爭力,沒有之一。而以顧客為導向的營銷理念是作者極力推崇的。
作者認為,企業要做到顧客為導向的營銷,就必須做到以下的關鍵三點:第一,企業要為顧客創造價值;第二,企業要為顧客提供滿意;第三,企業要為顧客創造忠誠(長期關系)。
以上是摘抄書中我個人認為很精彩的部分,希望能引起讀者的興趣去閱讀《營銷》這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