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數學教對,首先要有一些對的認識,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知識是有類型的,不同類型的知識對學生所具有的意義是有差別的。對老師而言,針對不同類型的知識,就要有不同的教學方法。教學就要用合適的方法教特定的知識內容。
二,目標是有層次的,因此目標的達成也有先后、有緩急。先后緩急本質上是教師對教學目標的藝術把握。目標大而言之,有知識目標和人格目標,分別相對于教書與育人兩件事情;小而言之有課時目標與學科目標;再小而言之有環節目標等。
三.數學學習是兒童在完成。在改善我們教學的同時,改本身不是目標,適合兒童才是改的目標。若不知道怎么改,可以先不要改。
四.課業負擔的減輕,一定要在教學方法上下功夫。不適宜的方法,一定會帶來更多的作業。方法不改變,硬生生的減少作業,必然帶來學習效果的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