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八月份放假,去跑了個半程馬拉松,當時狀態和最后成績自己都算滿意。也不是跑的多快多好,而是我的對手只有那個平日里慢慢蝸牛爬的自己。
跑之前心里被恐懼和焦慮塞的滿滿當當,畢竟21.09公里對我而言還是個從未完成過的數字。
平常最多也就跑十公里左右的水平,狀態也大多是氣喘吁吁累到恨不得趴下再不起來,可掰指頭數數這僅僅才是半馬的一半,每每想到這些,心就不由自主的一陣一陣發虛。
雖然發憷到焦躁,可是能完成半馬距離又是我對跑步這件事兒的一個心愿和目標,自己也最清楚,如果現在不去做,那未完成的念想會一直藏在某個角落,總是躍躍欲試不得安分。
所以,害怕?也還是要去跑的。
為了用事實說服自己,特地去翻了翻咕咚的跑量統計,數據顯示我從2013年開始跑步,到現在馬上5年時間,跑量超過1000公里。而近一個月,為了準備半馬,共跑步 17次,143 公里。
看著這些一點點積累起來的距離,心里多少填了點兒底氣,一遍遍告訴自己,再怎么差我也是有點兒基礎的人嘛~~
真正進入賽場后,作為幾萬人共同奔跑中的一員,興奮悄悄壓過了害怕。
知道自己的能力和局限,所以我要求自己前幾公里不能跑太快,整個過程只是一步一步不曾停止的向前邁,結果是速度基本平穩,時間超出自己的預期。
在賽道上度過了兩個多小時,當我把跑每一步的目標定為可見的下一公里而不是遙遙不可期的終點時,突然好像理解了人們常說的人生是場馬拉松,畢竟像活著這樣的長距離作業更加需要平穩的節奏感來保持體力得以持續前進。
不跑步的人常常會很難理解跑馬拉松的人,畢竟千里迢迢趕來只為把自己累個半死,實在不符合趨利避害的動物本能。
我這次參加的是下午五點開始的星空比賽,多數人都在午飯后開始加入無聊的等待大軍。
八月的下午依然暴曬悶熱,我當時還和身邊人嘀咕,這么多人大熱天出來受罪到底圖什么?
跑完后,我有了答案。
跑步過程中產生的內啡肽著實會讓人興奮開心,而完成目標的成就感又會衍生出類似自豪的東西。
至于跑步過程中的痛苦,我非常贊同村上春樹的一段話「正因為是自己刻意經歷的痛苦,我才從這個過程中發現自己活著的感覺,至少是發現一部分。」
跑起來的每一秒,身體都處于流動之中,能夠在一呼一吸間感受真實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