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曾說過,寧可食無肉,不可居無竹。而人行世間,有三個層面,一個俗務,人際應酬之類即是;二是事業,人總得干事,干事當然要求干成事;三是審美,南美極為重要,柴米油鹽醬醋茶之外,人生還需要琴棋書畫詩花。
“形式不過是成了物質被撕碎的皮,物質在往一個不是其對立物的真空里滴,時間和永恒只是同一個東西,就像一股黑水流進了一片寧靜的黑色水面。”瑪格麗特?尤瑟納爾在《苦煉》中仿佛是在告誡人們,仿佛是在向人們傾訴,物質,其實并沒有那么重要,因為本質看起來它并不真實,而且黑暗。當繁忙與瑣碎,充盈著我們的步伐,當世俗與塵埃糾纏著我們迷惘的思緒,這時多想讓心靈纖坐不染,多想讓內心深處那根弦放松平緩,可豈能屈服于讓物質來提供解脫。
隨著歷史的前進,社會的發展的腳步 越來越快,似乎要追趕什么?卻最終還是像迷了路,一般地不停轉圈。整天被物質拖著,拖成一個個麻木的靈魂。君可見,大漠飛沙,殘陽如雪,王昭君一襲素衣,舍棄了榮華富貴,走入匈奴;君可聞,湖邊柳下,王使待命,莊子一揮衣袖,止步于“神龜廟外”,舍去了官場德漠克里特說過:“幸福不在于占有畜群,也不在于占有黃金,它的居處是在我們的靈魂之中。”泰戈爾也曾道,“任何鳥翼墜上黃金,都不能再高飛了。”可見在此觀點上,各路文學家幾乎都是一致的。
一個人的意義不在于他的成就,而在于他所企求成就的東西,“東西”,即更高一層的精神追求,當我們實現精神追求時,也會產生相應反射。那是一種讓心底那根被未被撞擊過的弦,被撥動了的感覺,像古箏最低音被彈起,產生的聲波在心里底里沖擊,讓人久久不能平靜。
“君子役物,小人役于物。”一個人生命中最大的幸福,莫過于在他的人生中途,即在他年富力強時,致力出精神,善待了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