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性危機是在社會運行過程中,由于自然災害、社會運行機制失靈而引發的,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和正常秩序的危機事件。其指向對象是特定區域的所有公民,每個人都是危機侵害的對象。
現代公共部門作為公共服務的提供者和公共事務的管理者,必然要承擔公共危機管理的職責。這是時代賦予的職責,社會良性運行的保證。公共部門的組織結構狀況是影響公共危機管理的重要因素。合理的組織結構有利于公共危機信息的收集、公共部門內部以及整個社會各類資源的整合,從而有利于實現公共危機管理的效率和有效性。相反,公共部門組織結構不合理將妨礙公共危機的應對、處理。
在公共危機管理中,對公共危機的狀況、發展趨勢等信息的及時、準確、全面掌握是公共部門的決策措施科學有效的最關鍵的依據。公共部門內部層級關系以及部門關系合理,有利于公共部門內部信息暢通,保證組織結構中上級部門及時獲取信息做出正確決策,若公共部門內部管理層次較多,部門間溝通不協調,也會導致公共部門有關管理部門難以及時的獲取全面準確的信息。縱向而言,如果權力過于集中,在命令鏈中較低一層政府處于被動服從地位,那么在公共危機突發時,其主體性創造性難以發揮。而橫向而言,如果同級部門之間權責不清,公共危機發生后可能出現相互推諉無人負責的狀況,以及同級公共部門之間缺乏溝通也將難于實現公共部門內部資源的有效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