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學習論語第十二則
原文
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
譯文
有子說:“禮在應用的時候,已形成和諧最為貴。古代帝王的治國作風,就以這一點最為完美,無論大事小事都要依循禮的規定。遇到有些地方行不通時,如果只知為了和諧而求和諧,沒有以禮來節制的話,恐怕還是成不了事的。”
學習筆記和心得
這里簡單說明“禮”和“樂”在古代的不同作用。
古代指禮重在分,古代之樂重在合,合與和相通。禮作為區分的規定,譬如君臣、父子,先要區分長幼先后,然后找出規范,這個社會才能夠維持秩序。而樂是追求心靈上的溝通,音樂讓大家情感共融,形成一種和諧的氛圍。
禮本來是區分、形成秩序,為什么又說“禮之用,和為貴”呢?因為禮絕不是為區分而區分,秩序出現之后,每個人都知道怎么與人來往,整個社會就能和諧。有子這段話含義深刻,先是有區分,再有秩序,然后是和諧;如果沒有秩序,只會亂成一團,毫無章法,就全部違背禮的用意了。
“先王”是指古代帝王,如堯、舜、禹、湯、文、武等;“道”對帝王來說,便是治國之道,引申為治國的作風。
在古代的“美”字與“善”字可以通用。在《論語》中“善”側重品德造成的具體效果;“美”則是用來形容一切合宜的事物或作為,應用范圍較廣。